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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6章 成都离奇灭门凶杀案(三)(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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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始终找不到合理的解释,警方只能把视线又转回到案发现场,想要从案发现场寻找一些蛛丝马迹。

现在可以确定四名死者肯定是被熟人所杀,可是凶手为什么要砍掉他们的左手呢,这个问题是无论如何都不能忽略的。

如果排除迷信杀人的话,那以下两种情况最有可能,第一就是造成社会性恐慌,同时对警方进行挑衅。

如果这种情况成立的话,说明凶手应该具有变态心理,但是四名死者除了手被锯掉了之外,尸体的其他部位并没有遭到破坏,所以这种情况的可能性并不太

接下来的第二种情况就是破坏证据了,警方随后又对这些断手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但同样没发现什么特殊的地方。

就在推理来到瓶颈的时候,一名警察突然在现场发现了一处之前被人忽视的细节,那就是现场的血迹太集中了,四名死者是死在了不同的位置,但是吴老大老婆死亡的那个卧室里血迹却额外多。

凶手连续杀了四个人,按理说应该马上逃离现场,但他却选择用那个破锯锯掉了四名死者的左右,这个过程是需要一定时间的,凶手这样做绝对不是吃饱了撑的。

另外这里面还有一个细节,原本凶手是用钝器将人击倒,然后再用绳子把人勒死,这种杀人方式是不会流太多血的,但现在死者的手被锯掉了,导致的结果就是屋里到处都是血。

结合这两个细节,警察马上有了新的推理,或许凶手是想用这些死者断手的血,来掩盖自己流出的血。

如果凶手在杀人的时候自己受了伤,血流到了地上,或者溅到了死者身上,那么短时间内肯定是没办法处理的。

死者明明是被打晕又勒死的,不会流太多血,现在身上或地上有了大量血迹,那么警察过来一看,就能发现问题。

由于时间紧迫,常规的处理方式来不及,所以凶手临时起意,直接现场找了个工具,把这些死者的左手都锯了下来,用死者的血将自己的血掩盖,这样就能混淆侦破。

如果凶手真是这样设计的,那么现场就应该有第五个人的血迹,警方根据这个推理,马上重新启动检查,虽然当年还没有DNA侦破技术,但是查血型还是很简单的。

化验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吴老大母亲是AB型血,吴老大媳妇是B型血,十岁的儿子是A型血,八岁的女儿是B型血。

但是在现场的地上,却检测出了O型血,如果警方的推理正确,那么这个血肯定是凶手留下来的。

根据血型遗传的科学结论,可以断定O型血绝对不是吴老大的,虽然现在吴老大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但是基本可以断定,凶手应该另有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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