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书库
会员书架
首页 >武侠修真 >抗战:黄埔将星,开局降服李云龙 > 第四百四十八章 夏国军人之强,震惊灯塔平民,留学人才纷纷回国

第四百四十八章 夏国军人之强,震惊灯塔平民,留学人才纷纷回国(1 / 2)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

“什么?”

“日耳曼帝国陆军兵败斯达林格勒?”

“北极熊国和夏国方面军的指挥官,竟然是个东方将领?”

“这怎么可能?”

“绝对不可能!!”

消息,就像是插上了翅膀一般。

在整个欧洲传播!

所有人都被这个突如其来的炸裂消息,给惊呆了。

在斯达林格勒战役之前,日耳曼帝国陆军可谓是势如破竹、无往不利。

即便是斯达林格勒战役遇挫,但在欧洲人看来,以日耳曼帝国陆军的实力。

拿下斯达林格勒不过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毕竟!

日耳曼帝国陆军的强大就摆在那里。

但如今!

发生在斯达林格勒的这一战,惊碎了所有人的眼球。

任谁也想不到!

被称之为“东亚病夫”的夏国人,竟然会这么能打。

这个夏国将领!

更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击败了日耳曼帝国陆军。

在灯塔帝国街头,有关于欧洲战事相关报道在苹果城街头,疯狂传播。

在这之前!

大夏国移民在灯塔帝国是没有太多地位的。

其地位!

甚至与黑人没有太大区别。

当然!

与昂撒人对黑人的态度不同,在这些趾高气昂的昂撒人眼中。

黑奴!

是奴隶,是仆人。

但夏国侨民不同,夏国侨民聪明、吃苦耐劳……

这就对灯塔帝国的昂撒人形成了极大的竞争。

毕竟论卷这一块上。

纵观整个世界,鲜有能与东亚三国相比较的。

从19世纪中期开始,大量大夏国劳工被灯塔国人当成苦力贩运到灯塔国。

至1880年时总数已超过10万人。

夏国工人承担了灯塔国中央太平洋铁路建设中最艰巨的任务,死亡人数以千计,用自已的辛劳、汗水甚至生命为灯塔国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但受到灯塔国国内严重的种族主义氛围影响,夏国工人并未获得应有的尊重和善待。

随着有关铁路项目竣工,灯塔国忘恩负义、过河拆桥的一面迅速显露。

1875年,灯塔国国会通过《佩奇法案》,限制夏国劳工和妇女进入灯塔国。

1882年进一步制定《排夏法案》,彻底阻止来自夏国的移民,并禁止已在灯塔国的大夏国移民获得灯塔国公民身份。

这是灯塔国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以种族和国籍为理由,禁止特定族裔所有成员移民灯塔国的法律,直到1943年才被正式废除。

为抵制夏国人移民,灯塔国移民局于1910年在旧金山天使岛设立移民拘留所,直到1940年才关闭。

不仅如此,当时的夏国移民还遭到严重的暴力攻击。

1871年10月24日,19名夏国移民在旧金山尼格罗巷一带被几百名白人杀害。

1877年,尼格罗巷的夏国人的住宅被白人尽数纵火焚毁。

1876年和1877年,美国连续两次发生白人种族主义分子武装袭击旧金山唐人街的动乱。

1885年9月2日,白人矿工在怀俄明州石泉矿区发动暴乱,捣毁夏国工人住宅村,至少28名夏国移民遇害。

夏国移民在教育、就业和公共设施使用上遭受歧视,如被禁止与白人通婚、限制从事特定职业,且常被隔离在唐人街等特定区域。

经济危机时,夏国人常被指责抢占工作机会,引发更多仇恨。

不过随着二战的爆发,尤其是珍珠港事变之后。

灯塔国人对夏国移民的态度,有所转变。

不过也仅仅是因为双方互为盟友,才有所变化。

但歧视!

不尊重,依然是灯塔国的主流。

毕竟在灯塔帝国人的眼中,夏国!

不过是一个处于被侵略状态之中,战乱频频的落后国度罢了。

在很多灯塔国的地方!

对夏国人的歧视,以及暴力欺辱。

随处可见!

但是,随着发生在北极熊国的这一战在灯塔帝国境内疯狂宣传。

报纸上连篇累牍的各种报道,让一些傲慢的白人观念发生了改变。

毕竟!

日耳曼帝国陆军的强横众所周知,而歼灭日耳曼帝国精锐、王牌部队的。

就有夏国的军队!

“钱!”

“恭喜,恭喜啊!”

“贵国在北极熊国斯达林格勒打得那一仗,简直是太惊人了。”

“太厉害了!”

“日耳曼人的几十万大军,被打得溃不成军。”

“你们国家的那位苏将军,简直是太强了。”

这是灯塔帝国的一个白人学生,发出的感叹。

在这之前!

这个白人学生是灯塔帝国这所高中,人人都避之唯恐不及的校霸。

其对夏国移民更是极为不屑。

像这种校霸!

对强者是极为推崇的,日耳曼帝国陆军的强大,他自然也是从新闻报道中多次听到过。

如今!

竟然有媒体报道日耳曼帝国的王牌陆军,被北极熊国和夏国军队联手击败。

而指挥这支关键军队的关键将领,竟然是一个来自夏国的将领。

这让校霸震惊之余,对苏长青那是佩服至极。

这也连带其对夏国人的观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

身处国外!

个人的命运与国家命运是紧密联系的。

个人是否能够得到尊重与国家的强大,有很大的关系。

校霸在与钱幕生搭了几句话之后,便表示自已高中毕业以后将会参军。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章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