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法治筑基 行稳致远(2 / 2)
在周海洋书记的亲自部署下,由秦风担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分管法制工作的副主任、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刘玉凤担任副组长,吸纳了法制办、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资深律师、高校法学专家参加的立法工作专班迅速成立并高效运转起来。
专班的第一次全体会议,气氛严肃而热烈。秦风定下调子:“我们的立法,不是为立法而立法,而是要解决问题、固化成果、引领发展。每一条款,都要有扎实的实践基础、明确的问题导向和可操作的规范内容。要‘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强调立法技术规范:“要严格遵守立法法和相关程序,确保立法质量,维护法制统一。”
刘玉凤则从执行角度提出要求:“条款设计要精准,责任主体要明确,奖惩措施要硬气,避免‘立法放空炮’。”
随后,工作进入了艰苦细致的起草论证阶段。围绕《雾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专班内部发生了激烈争论。
环保局的专家坚持要设立“最严格的保护标准”和“终身追责制度”,认为非如此不足以震慑潜在的破坏行为。
而来自沿江区县的同志则担忧标准过高会制约发展,追责过严会挫伤干部积极性。
法制办的专家则在逐字逐句地推敲法律条文的严谨性和可诉性。
争论常常持续到深夜。秦风作为组长,不仅要听取各方意见,还要在其中寻找最大公约数,确保条例既体现“长牙齿”的刚性约束,又符合现实情况,具备可操作性。
类似的争论也发生在《江泉市绿色产业促进条例》、《江泉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条例》等草案的起草过程中。如何界定绿色产业?扶持政策如何精准有效?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如何划定?财政保障机制如何刚性?每一个问题都牵动着复杂的利益关系和深层次的制度设计。
秦风要求专班成员广泛调研,召开各类座谈会听取市场主体、专家学者、基层干部和普通市民的意见,确保立法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凝聚共识、普及法治精神的过程。
经过数月的反复打磨、论证修改,几部条例草案相继成熟,按程序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审议过程,同样是一场智慧和耐心的较量。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厅,气氛庄严肃穆。常委会组成人员、列席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们面前,摆放着厚厚的草案文本和说明材料。
秦风代表市政府,向常委会作了关于几个条例草案的说明报告。他站在报告席前,不用讲稿,侃侃而谈,从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到草案的主要内容、制度创新,再到预期的社会效果,进行了全面、深入、充满激情的阐述。
“各位主任、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秦风的声音铿锵有力,“将雾江的清澈、绿色的动能、民生的温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我们对自己奋斗成果的珍视,更是对江泉未来、对子孙后代的庄严承诺!这部法,保护的不是哪一届政府的政策,而是江泉可持续发展的生命线,是全市人民共同的根本利益!”
审议阶段,各位常委和代表们发言踊跃,提出了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有的代表担心法律过于原则化,建议增加更具体的量化指标和考核要求;有的委员关注执法主体和协作机制,建议明确部门职责,防止推诿扯皮;还有的代表从基层实际出发,对某些条款的可行性提出了疑虑。
面对这些质询和建议,秦风带领起草团队的专家们一一进行耐心、专业的解答和说明,对合理的建议当场表示采纳,对需要进一步研究的承诺带回去认真修改完善。
这场立法审议,不仅是对条例文本的完善,更是一次生动的法治宣传教育,使法治思维和方式更加深入人心。最终,几部条例草案在吸收了大量合理意见后,均在市人大常委会上高票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闭幕后,秦风与周海洋书记并肩走出会场。夕阳的余晖洒在庄严的人大常委会大楼上。
“不容易啊,秦风同志。”周海洋感慨道,“这几部法规的出台,意味着江泉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法治的基石,又夯实了一块。”
秦风点点头,目光望向远方:“是啊,书记。但这只是开始。立法难,执行更难。下一步,我们要全力抓好普法宣传和执法监督,让纸面上的法律真正成为行动中的准则。要让全社会都知道,在江泉,绿色发展是硬约束,民生保障是硬任务,任何人都没有超越法律的特权。”
随着市人大常委会的公告,几部地方性法规正式颁布,将于数月后实施。消息传出,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环保人士为之欢呼,企业家有了稳定的预期,市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更多信心。而那些试图阻挠改革的力量,则感受到了无形的、却是最强大的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