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归化城的歌声(1 / 2)
“三两,七两,十三两,不行啊,这么算是亏的.....”
新的军令下达了,城里彻底的安生了下来,所有人默默的算了一笔账。
如果自己经受不住女人的诱惑……
可能会吃这辈子最大的亏!
如今的自己有军功,有皇帝的饷银,还有一大片可当草场和农田的土地。
如果自己因为一个女人被罚了,回家了!
那这些土地岂不是成了别人的?
“队长,你看看是不是这个道理,我如果把阿奇朵娶回去,我也是一个有女人的人了,这不算不守军规吧!”
袁大牛认真点了点:“是这个理!”
“队长,你别觉得烦哦,我再问一个事啊,我若是娶了这里的女人,你说我回去会不会让人笑话!”
“有人笑话王不二大队长么?”
毛蛋点了点头,认真道:“开始的时候有的,说他娶了异族女,乌漆麻黑的不好看,还听不懂人话!”
“后来呢?”
毛蛋挠挠头:“后来不知道,反正我是挺羡慕的,那女子老实,肯吃苦,还给不二哥生了个大胖小子,我觉得挺好!”
“这不就对了么,你是跟你婆娘过日子,还是跟那些长舌妇过日子!”
“我自然是跟我婆娘过日子啊!”
“那还不赶紧滚?”
毛蛋的心里在此刻有了决定,他决定去问问那女子的意思,如果她愿意跟自己过日子,自己就娶了她!
“队长啊,我再问……”
“滚!”
像毛蛋这样有疑惑的军卒有不少人,阻碍他们娶亲的不是什么钱财,也不是什么聘礼,而是怕被人说道。
这样的情况会有,任何人都避免不了!
可这样的机会是真的很难得,如果现在不把事情搞定,往后就真的不好找了。
因为,延绥榆林大批百姓正在朝河套赶。
毛蛋走了,直接朝着城外走去,他准备把阿奇朵接到城里的宅子里面去。
路过那密密麻麻的帐篷,好些女子楚楚可怜的看着他,毛蛋心有不忍。
在没来草原之前他是很期待钻帐篷的,那时候他还在想这里的女子为什么不守妇道。
等他来到这里才发现,哪有什么不守妇道,其实是为了好好地活下去。
如今的毛蛋心硬如铁,目不斜视......
第一批“勇士”已经到了!
他们是当之无愧的勇士,仅凭路过榆林卫商人的口述,在没有任何保证的情况下他们能跑到这里来是当之无愧的勇士!
因为,谁也不知道这边到底是个什么状况!
万一这里还在打仗,他们来了就是死。
对于这群人的到来,余令亲自接见他们。
在安排好食宿之后余令立刻给他们上了户籍,并划分了土地!
余令唯一的要求就是他们得参加训练!
来的这些人好多都是军户,他们对于这个要求并不抵触,只要有活路,只要有属于自己的土地……
别说训练了,干啥都行!
“谁是匠户?”
“大人,我是,我是医户!”
余令眼睛一亮,忍不住道:“医户好啊,如意去给他找个好房子,再给其挑一匹老马....”
“大人,我是抄纸户......”
“会造纸么?”
“大人,我会的,我家世世代代都是造纸,到了小的这一代虽然手艺生疏了.......”
“如意,也给一匹老马!”
在大明立国初期,匠户一共分为六十二种,到后来细分到一百八十八种。
如今这些匠户成了大明的诟病,但在当初可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当初的他们可是铁饭碗。
在如此明细的分工下,凡是宫廷或者军队所需的手工业制造品都可以制造出来。
在关内,余令改变不了什么,在这里,余令就没了顾忌。
余令愿意给匠人最好的待遇,最丰厚的钱财。
在今后的归化城,产品的售卖才是最赚钱的。
余令等人算了一下,卖原材料太亏了。
羊毛是一个价,可若是把羊毛变成毯子那就是另一个价格!
皮货也是如此,牲口的筋骨同样如此。
余令的打算是大力发展制造业,做这件事之前就必须需要匠人。
大治开始了,余令要千金买骨!
卢象升也走了,他要回到大同,他要把这里情况告诉那些没有活路的百姓。
因为归化城太缺人了!
余令的话卢象升死死地记在心里、
在塞外,汉民要成为主干,无论是色目人也好,杂胡也罢,这些人都是分支,只要汉民不倒,大家都能好好地活下去。
卢象升认为很好,一荣俱荣才是长久之道。
城外的牧场要发羊了,安其尔以为自己要死了。
因为就在刚刚,所有的牧奴都被大明人聚集在了一起,在吆喝声中不断的朝着远处走去。
安其尔见过这个场面!
就在去年,在下大雪的时候有个头人的羊跑了,负责照看羊群的牧奴就如今日这般被驱赶到了一起。
当着其他牧奴的面,他们被一一砍杀。
在草原上,有着最简单也最森严的等级。
头人和首领是贵族,他们掌握部族里的一切大小事务。
牧民就是属民,他们需向贵族缴纳贡赋。
他们也是部族里的战士,跟着头人和首领去打仗。
等部族变得强大了,领地变大了,他们就可能成为部族下新的头人和首领!
剩下的就是奴隶!
兀良哈人是奴隶,札剌亦儿人是奴隶,好多大明人也是奴隶,他们一起生育的孩子也是奴隶。
世世代代都是奴隶。
他们也可能成为部族里的属民!
对安其尔而言这个希望近乎渺茫,需要在战场上扛回来一具战士的遗体。
听着很简单,实际上难于登天。
就算侥幸活下来,带回来了一个,那也不属于你!
那些战士,那些头人,很多人都会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