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南阳太守(1 / 2)
“徐庶他们干得漂亮,如此之下,南阳郡算是保住了,以后两百万南阳百姓,也不用流离失所,颠沛流离了。”
徐庶,沮授等人自然要向他们的主公刘和报告。
刘和感慨万分,这和聪明人合作,或者招募聪明的打工人干活,就是这么省心,他们的主动性,能动性。
实际上,他们幕后运作“益州”十四郡(包括武都郡和益州十三郡)的成功“经验”,他们在南阳郡的操作,反而容易很多,首先是“土地和财产普查”,这是土地和“财产”的“确权”,只要没有“确权”的,其他土地,都属于国家,都可以拿来就用。这个时候,并不影响招募流民,组建新军,进行军屯。甚至,新军的建立,可以有效督促前者快速执行。“我说一个月不登记,就算无主,看你敢不登记”,没登记的,他们建立新军后,直接占为己有,以为军用。基本上地主老财,没几个敢不登记。
很好,没登记的,直接被军方代表“国家”征用,开始进行“军屯”,招募的新军士兵和家属,按照一家四口,或者一家五口,编成“户籍”,按照16岁成年,男人分100亩,其中桑田20亩,丁田80亩,女子减半的原则进行分配。
那么你会说,我都登记了,不就没你什么事情了。
那就更好了,直接按照登记,收“两税”,一个按照田亩产量征收的“田税”,基本标准还是十税一。也不逼迫。但是还有按照户籍资产,征收的“户税”。这就是古代的“个税”,但收的比较狠。古代可没有现代这么发达的调查系统。
往往采取的是“一刀切”的征税办法。那就在直接按照你的总资产标准,征收五分之一的“户籍税”。你以为20%不多,但特么每年都是总数的20%,就很坑。
徐庶也好,荀彧也好,都没办法解决调查老百姓资产的问题,太多人都会选择瞒报。他们也没啥办法。按照刘和的建议,直接按照“两税法”模式征收。直接“摊丁入亩”和“官绅一体纳粮”。为了避免因为“人头税”导致穷苦百姓溺杀男婴女婴。直接取消人头税,把人头税算进了户籍税。“户籍税”的出现,就是秉承,谁有资产多,谁多纳税的原则。这种税收模式,也难怪袁家为首的士族要弄死刘虞父子。他们想要的王朝是,皇帝垂拱而治,他们在地方随意弄权,税收要收,但不收他们的,直接全部转嫁给普通,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你会说,他们交不起,不会卖儿卖女?答案是,这就是他们想要的,普通老百姓破产,卖儿卖女,刚好他们需要大量佃户,大量农奴,他们全收。
卖掉的土地,他们也要。他们就是需要让战国时期因为各国变法,形成的“自耕农”小农阶级,全部破产,然后建立以他们拥有的“大庄园”为主的新的庄园主经济。
这种经济,两千年后的南美,都还在盛行。只是劳动者明面上被“解放”“民主”“人权”了。
但实际上,没有生产资料的他们,很难民主和人权。更不提解放。这才是他们家和袁家等世家最根本的利益冲突。
刘和比谁都清楚,他们这种政治理念和经济基础,不代表大部分人利益,就很难创造强盛王朝。也是两晋南北朝各种世家掌权的王朝那么衰弱的原因。
想想各地的庄园主,都在为自己的私利努力,抵御五胡乱华这种成本高,见效低,好处少的事情,他们会干吗?
他们只会结寨自保。也就导致这个事情,庄园修的跟堡垒一样,庄园外的胡人把中原大地当牧场,都没人管。
你会说,均田制这种模式,士兵不用纳税吗?
答案是,没人可以不纳税,参军士兵,包括各地郡兵(府兵)都要纳税,只是服役期间,他个人的20亩熟田,可以不交税,作为抵扣服役期间的俸禄。八旗军好一点,可以扩大百亩,哪怕全家熟土地全部都算进去,也就是这个量,但是剩下的几百亩丁田,也还是要交税交租。
如果你不服兵役,尤其是工匠,商人和官僚。刘和也要“调税”,就是你出钱,军方请别人代替你服役的钱。
“两税法”融入“租庸调制”,其实就是唐代均田制背景的基本措施。刘和没怎么偷懒,就教给了刘虞等人。效果很好。不服兵役的给钱,军方有钱雇人服兵役。
在南阳郡,不愿意服兵役的多了去了,徐庶等人也不逼迫,让他们交“调税”,拿着钱,就是隔壁豫州招募更多流民,开荒建军。随着“新军”越来越强,导致南阳郡的大户,反而不敢轻举妄动了。
敢动的,早就被徐庶等人的雷霆手段,杀得人头滚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