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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1章 白虎议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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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指定 “由工部牵头,汉匠与草原铜工协同,打造‘虎形量天尺’”,作为 “牧地与马群丈量的唯一标准”:量天尺 “长一丈,宽三寸,厚一寸”,主体为 “草原硬木”,刻度为 “蒙古文与汉文双语标注”,一端雕刻 “虎首”(元廷治世标识),另一端雕刻 “牧草纹”(草原象征);功能上,“一尺可量三丈草场面积,一尺内的牧草密度可估算‘可养马数量’(每三丈草场可养一匹马)”;使用时,“汉官与草原吏员各持一半,共同丈量,丈量结果需双方签字画押,方可生效”。工部匠人王吏补充:“量天尺还会‘涂草原特有的油脂’,防水防裂,适合草原气候。” 这种 “标准化 + 草原元素” 的设计,让量天尺既 “权威” 又 “易被草原接受”。

针对 “中小部落无草场、部民逃荒” 的问题,政策规定 “将蒙古故地所有中小部落的部民‘编入元廷户籍’”:户籍牌为 “铜制,刻‘虎首’与‘部民姓名’”,部民凭户籍 “可在‘指定草场’放牧,免三年赋税”;若草场被诸王侵占,部民可 “持户籍向元廷巡检司投诉,巡检司需‘三日内受理,十日内核处’”;逃荒至中都的部民,可 “凭户籍返回故地,元廷提供‘返乡粮票’与‘种子’,助其恢复生产”。李衡(汉官)道:“编户不是‘束缚部民’,而是‘给部民‘中央保护’的凭证’,让他们‘不再受诸王欺压’。”

为 “减少政策推行的阻力”,政策包含 “多重利益补贴”:对诸王,“收编的超限马群,每匹每年给‘五斗青稞’补贴,补贴从北境粮储中调拨,按月发放”;对参与军牧饲养的诸王部民,“每月给‘三斗青稞 + 一匹布’的工钱,工钱高于草原传统放牧收入”;对忠顺领主(如帖木儿),“额外赏赐‘草场五十里’,并授予‘元廷草原治世官’称号,协助元廷管理周边部落”。张谦(物资局)补充:“北境粮储现有‘青稞五十万石’,足够支付补贴,不会影响中都与江南的粮饷。” 这种 “共赢” 设计,让诸王与部民 “从‘被动接受管控’变为‘主动配合’”。

政策还明确 “分四阶段执行”:第一阶段(正月廿五至二月初五),“派使者赴阿里不哥、也速蒙哥等诸王营地,宣诏劝谕,告知政策内容与期限”;

第二阶段(二月初六至二月廿五),“派汉官与草原吏员组成‘丈量队’,赴蒙古故地,按‘先忠顺部落、后中立部落、最后超限诸王’的顺序,开展牧地与马群丈量”;

第三阶段(二月廿六至三月十五),“收编超限马群,发放补贴,为部民编户”;

第四阶段(三月十六至四月十五),“设立‘蒙古故地牧群管控司’,由汉官与草原吏员共掌,监督政策落地,处理后续纠纷”。

萧虎强调:“执行时需‘柔性推进’,若遇轻微抵触,可‘暂缓丈量,再行劝谕’;若遇严重抗命,再派虎卫介入。”政策雏形提出后,参会者仍有 “细节争议”—— 如 “丈量队的安全保障”“补贴的发放方式”“抗命诸王的处置尺度” 等。萧虎主持 “细节打磨”,引导各方 “相互让步”,最终达成 “共识”,让政策从 “雏形” 变为 “可执行的方案”。这些争议与妥协,既 “体现了议事的民主性”,又 “让政策更贴合草原实际”,避免了 “一刀切” 的弊端。

汉官李衡提出:“蒙古故地‘部落散居,部分区域有盗匪’,且‘阿里不哥等诸王可能‘骚扰丈量队’,需‘派虎卫保护丈量队’。” 脱脱(阿里不哥使者)立刻反对:“派虎卫入草原,是‘元廷不信任诸王’,会引发‘部落恐慌’。” 别里古台(中立领主)提议:“可‘由忠顺部落的骑士(如帖木儿的部众)保护丈量队’,虎卫‘驻扎在‘草原边境驿站’,若丈量队遇袭,再驰援’,这样既‘保障安全’,又‘不刺激诸王’。” 萧虎采纳此提议,补充道:“丈量队成员需‘穿草原皮袍,说草原话’,避免‘汉官形象引发抵触’;忠顺骑士的工钱,由元廷承担,每人每日‘一斗青稞’。” 汉官与脱脱均表示接受。

张谦(物资局)提出:“补贴按‘年度发放’,一次性给诸王‘五千石青稞’(一万匹马的年度补贴)。” 帖木儿(忠顺领主)反对:“年度发放‘容易被诸王‘一次性挥霍’,部民还是会饿肚子,不如‘按月发放’,每月‘四百二十斗’,确保部民‘每月有粮’。” 也速蒙哥的使者(未参会,由脱脱代传)则要求:“补贴‘一半给青稞,一半给布匹’,草原部民‘需要布匹做冬衣’。” 萧虎折中:“补贴‘按月发放’,每月‘三百斗青稞 + 五十匹布’,青稞从北境粮储调拨,布匹从江南织坊调拨;发放时,需‘诸王与部民代表共同签字’,确保补贴‘用于部民’,而非诸王‘私吞’。” 各方均无异议。

巴图额尔敦(鹰派)主张:“若诸王‘拒不接受丈量、不交超限马群’,便‘派虎卫‘包围其营地,强制收编,并处‘削其领主之位’的惩罚’。” 博尔术(鸽派)反对:“惩罚过重,会‘逼其他诸王联合反叛’,不如‘先‘暂夺其半数岁赐’,若仍抗命,再‘削其部分草场’,最后才‘强制收编’,分三步处置。” 耶律楚材补充:“处置时需‘公开罪名’,如‘侵占他人草场、扣留吏员’,让其他诸王‘知其抗命是‘罪有应得’,而非元廷‘刻意打压’。” 萧虎定调:“按‘暂夺岁赐→削草场→强制收编’三步处置,每步间隔‘十日’,给诸王‘悔改机会’;且‘强制收编时,不得伤害部民,不得烧毁营地’。” 军方与草原代表均认可。

工部匠人王吏提出:“量天尺需‘在中都校准后,再运往草原’,确保‘所有量天尺的刻度一致’。” 帖木儿(忠顺领主)担心:“草原气候与中都不同,量天尺‘可能因冷热收缩,刻度不准’。” 王吏回应:“量天尺的‘硬木’已‘在草原气候中晾晒三个月’,收缩率已稳定;且‘每个丈量队会带‘校准木杆’(刻有‘标准三丈’刻度),每日丈量前‘校准一次’,确保精准。” 别里古台提议:“可‘让草原铜工‘参与校准’,增强草原对量天尺的信任’。” 王吏采纳,承诺 “每个校准木杆都‘由汉匠与草原铜工共同打造’”。

李衡提出:“部民编户‘自愿参与’,不愿编户的部民‘可继续随部落游牧,但‘不享受中央保护与免税政策’。” 老牧民巴图(逃荒代表)担忧:“有的部民‘不懂编户的好处’,可能‘不愿参与’,最后还是会‘被诸王欺压’。” 萧虎补充:“派‘草原宣传员’(由忠顺部民担任)赴各部落,‘讲解编户的好处’(如免税、草场保护),并‘提供‘编户体验期’—— 体验三个月,若不满意,可‘退出编户’。” 同时规定,“退出编户的部民,若‘后续再遇草场被占’,元廷‘不再受理投诉’。” 这一妥协,既 “尊重自愿”,又 “引导部民编户”,老牧民巴图表示赞同。

巳时三刻,议事进入 “分工部署” 阶段 —— 萧虎根据 “参会者的职责与能力”,将 “草场管控政策” 的执行任务 “分解到具体部门与个人”,形成 “中央统筹、地方执行、军方保障、情报监督” 的完整执行体系。这种 “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的部署,确保政策 “从白虎殿的‘纸上方案’,变为草原上的‘实际行动’”。

耶律楚材(治世总领)负责 “政策的整体统筹”:一是 “协调汉官与草原吏员的协作”,确保 “丈量队、编户部、补贴发放队” 的人员配齐;二是 “制定‘政策执行手册’”,详细规定 “丈量、编户、补贴的操作流程”,发放至各执行团队;三是 “定期向萧虎汇报执行进度”,遇 “重大问题(如诸王抗命)”,及时召开 “紧急议事”。张谦(物资局)负责 “物资保障”:一是 “在正月廿五前,将‘虎形量天尺’(五十把)、‘校准木杆’(五十根)、‘户籍牌’(五千块)从工部调至中都驿站”;二是 “在二月初五前,将‘北境粮储的十万石青稞、江南织坊的五千匹布’调至草原边境驿站,作为‘补贴与丈量队的粮饷’”;三是 “派‘物资押运队’(五十人),随丈量队赴草原,确保‘物资及时供应’”。耶律楚材与张谦需 “每日沟通”,确保 “治世与物资无缝衔接”。

李衡(流民安置司副使)负责 “汉官团队的领导”:一是 “在正月廿四前,选拔‘五十名汉官’(熟悉户籍、丈量的吏员),进行‘草原习俗与政策培训’(如学草原话、了解放牧常识)”;二是 “二月初六,率汉官团队赴草原,与草原吏员汇合,组成‘五十支丈量队’(每队汉官一名、草原吏员一名、忠顺骑士五名)”;三是 “亲自带队赴‘阿里不哥部周边的中小部落’,开展‘首批丈量与编户’,作为‘示范案例’,供其他丈量队参考”。王吏(工部匠人)负责 “量天尺的校准与维护”:一是 “正月廿四前,完成‘五十把量天尺’的最终校准,培训‘丈量队如何使用与维护量天尺’”;二是 “随丈量队赴草原,‘每十日’为各丈量队‘校准一次量天尺’,处理‘量天尺损坏’的问题”;三是 “记录‘草原气候对量天尺的影响’,为后续‘改良量天尺’提供数据”。

帖木儿(忠顺领主)负责 “草原吏员与骑士的组织”:一是 “正月廿五前,选拔‘五十名草原吏员’(熟悉草原牧地、部落关系的领主助手),与汉官‘结对培训’”;二是 “组织‘两百五十名忠顺骑士’,按‘每队五名’分配给丈量队,负责‘安全保护与草原向导’”;三是 “在自己的弘吉剌部‘设立‘草原议事点’,接待各丈量队,协调‘部落间的丈量纠纷’”。哈剌(巡检司同知)负责 “草原的监督与纠纷处理”:一是 “派‘巡检吏员’(一百人)赴蒙古故地各部落,‘监督丈量队的公平性’,防止‘汉官或草原吏员‘徇私舞弊’”;二是 “受理‘部民投诉’,如‘诸王骚扰丈量队、丈量结果不公’,需‘三日内核实,五日内处理’”;三是 “向萧虎‘每日汇报草原的治安情况’,若‘遇诸王抗命,立刻通报虎卫’”。

那拉珠尔(虎卫统领)负责 “军方的整体部署”:一是 “正月廿五前,派‘五千虎卫’驻扎在‘草原边境的三个驿站’(呼伦贝尔、杭爱山、克鲁伦河),‘每站一千五百人,配备虎蹲炮十门’,随时准备‘驰援丈量队或强制收编超限马群’”;二是 “二月初五前,派‘使者’赴阿里不哥、也速蒙哥等诸王营地,‘宣诏劝谕’,告知‘虎卫的部署’,威慑‘潜在抗命者’”;三是 “若‘诸王抗命’,按‘暂夺岁赐→削草场→强制收编’的步骤,‘派虎卫执行’,执行时需‘由那拉珠尔亲自指挥’,确保‘不扩大冲突’”。巴图额尔敦(虎卫先锋)负责 “虎卫的战术准备”:一是 “培训虎卫‘草原作战技巧’(如骑马射箭、雪地行军),适应草原环境”;二是 “在边境驿站‘搭建‘临时炮位’,测试‘虎蹲炮在草原的射程与精度’”;三是 “若‘强制收编’,率‘一千虎卫’作为‘先锋’,负责‘轰毙超限马群的头马’,震慑诸王部众,避免‘大规模杀戮’”。

刘七(白虎堂统领)负责 “情报监督”:一是 “派‘草原细作’(一百人),‘混入各诸王营地与中小部落’,‘实时传回‘诸王对政策的反应、丈量队的执行情况、部民的态度’等情报’”;二是 “每日‘汇总情报’,形成‘政策执行日报’,递交给萧虎与耶律楚材,‘若发现‘诸王私下联络反叛、丈量队舞弊’,立刻上报’”;三是 “监督‘补贴发放’,确保‘诸王未私吞补贴’,若‘发现补贴被私吞,立刻通报哈剌,追究责任’”。刘七需 “与各执行团队‘保持秘密联络’”,确保 “情报及时、准确”,为萧虎 “调整政策或部署” 提供依据。

议事过程中,参会者的 “心理变化” 十分微妙 —— 脱脱从 “傲慢” 到 “敬畏”,帖木儿从 “拘谨” 到 “安心”,那拉珠尔从 “谨慎” 到 “自信”,李衡从 “担忧” 到 “坚定”。这些心理变化,不仅 “反映了政策的说服力”,更 “体现了萧虎的统御魅力”,让 “原本立场分歧的各方”,最终 “凝聚为‘共同推进政策’的合力”。

脱脱初入殿时,因 “阿里不哥部势力大”,对元廷 “充满轻视”,坐姿傲慢,言语挑衅;当刘七呈现 “马群超限数据、细作记录、血衣物证” 时,他 “从傲慢转为抵触”,试图 “用草原传统辩解”,却被耶律楚材驳斥得 “无言以对”;当萧虎 “恩威并施”,承诺 “补贴与雇佣部民”,又暗示 “虎卫待命” 时,他 “从抵触转为敬畏”,意识到 “阿里不哥部‘无法对抗元廷’”,离殿时 “躬身应诺,态度恭敬”。脱脱的心理变化,代表了 “反叛倾向诸王的态度转变”—— 从 “轻视中央” 到 “承认中央权威”。

帖木儿作为 “忠顺领主”,初参会时 “因势力小、怕牵连”,神色拘谨,不敢多言;当听到 “脱脱的傲慢说辞” 与 “巴图额尔敦的武力主张” 时,他 “从拘谨转为担忧”,担心 “草场危机引发战乱,自己的部落会‘被波及’”,多次 “偷瞄萧虎,想发言却不敢”;当萧虎 “定调政策,承诺‘保护中小部落、赏赐忠顺领主’”,并 “让他参与‘草原吏员选拔与骑士组织’” 时,他 “从担忧转为安心”,主动 “提出‘用忠顺骑士保护丈量队’的建议”,离殿时 “面带笑容,对未来充满信心”。帖木儿的心理变化,代表了 “忠顺草原势力的态度转变”—— 从 “被动观望” 到 “主动配合”。

那拉珠尔作为 “军方统领”,初议事时 “因‘担心武力介入引发草原内战’”,态度谨慎,发言多 “附和博尔术的鸽派主张”;当 “脱脱傲慢、巴图额尔敦请战” 时,他 “从谨慎转为犹豫”,既 “认同博尔术的‘先礼后兵’”,又 “担心‘劝谕无效,错失时机’”,一度 “沉默不语,思考对策”;当萧虎 “定调‘三步处置’,让他‘主导军方部署’”,并 “在分工中‘赋予他‘强制收编的指挥权’” 时,他 “从犹豫转为自信”,主动 “提出‘虎卫驻扎边境驿站’的具体方案”,会后还 “主动与李衡‘沟通丈量队的安全细节’”。那拉珠尔的心理变化,代表了 “军方核心的成长”—— 从 “谨慎保守” 到 “沉稳自信”。

李衡作为 “汉官代表”,初参会时 “担心‘草原势力排斥汉官与汉法’”,发言时 “小心翼翼,多次强调‘量天尺的草原元素’”;当 “帖木儿质疑‘汉官丈量不公’” 时,他 “从担忧转为争取”,主动 “提出‘汉官与草原吏员协同、编户自愿’等妥协方案”,努力 “消除草原势力的疑虑”;当 “政策定调,萧虎‘让他率汉官团队赴草原执行’”,并 “承诺‘虎卫与忠顺骑士保护’” 时,他 “从争取转为坚定”,会后立刻 “组织汉官培训,准备丈量文书”,还 “主动向帖木儿‘请教草原习俗’”,决心 “做好‘汉法治草原’的第一步”。李衡的心理变化,代表了 “汉官的务实与担当”—— 从 “担心排斥” 到 “坚定执行”。

因 “草场危机严重、诸王傲慢”,神色凝重,目光锐利,仅 “通过眼神与简短指令” 引导议事;当 “情报呈现完毕,矛盾焦点清晰” 时,他 “从凝重转为从容”,适时 “定调政策,平衡各方利益”,言语间 “充满统御威严,却又不失温和”;当 “分工部署完毕,各方均无异议” 时,他 “从从容转为期许”,对参会者道:“蒙古故地是元廷的‘北境屏障’,草场管控是‘草原长治久安的关键’,你们都是‘元廷治世的支柱’,我期待‘三个月后,草原无逃荒部民,诸王守规矩,部民安居乐业’。” 萧虎的心理变化,代表了 “核心决策者的掌控力”—— 从 “正视危机” 到 “掌控全局”,再到 “期许未来”。

午时三刻,白虎殿议事结束,参会者按 “分工部署” 各自离去 —— 这场持续四个时辰的议事,不仅 “解决了当前的蒙古故地草场危机”,更 “在元代草原治理与中央集权史上,留下了里程碑式的意义”。它标志着 “元廷从‘草原部落联盟’向‘大一统中央王朝’的彻底转变”,也为 “后续元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提供了 “治世范本”。

在此之前,蒙古故地的 “牧地分配、部民管理” 多由 “诸王自主决定”,元廷仅 “通过岁赐与联姻维持松散控制”,导致 “草场兼并、部落冲突频发”;此次议事确立的 “限牧 - 丈量 - 编户 - 补贴” 政策,将 “草原的核心资源(牧地、马群、部民)” 纳入 “中央统一管控”,用 “标准化量器、户籍制度” 替代 “部落旧制”,标志着元代草原治理 “从‘自治’走向‘管控’”,为 “后续草原的长期稳定” 奠定基础。耶律楚材评价:“这场议事,让草原‘从部落混战的隐患地,变为元廷大一统的稳固地’。”

议事推行的政策,既 “吸收汉地的‘量器标准化、户籍管理’等成熟手段”,又 “保留草原的‘牧群私有、领主特权’等传统”,如 “量天尺刻草原纹饰、补贴用青稞与布匹(草原急需物资)、诸王仍掌限额内牧地管理权”,避免了 “汉法一刀切的弊端”。这种 “融合性” 实践,证明 “汉法与草原传统可‘互补共赢’”,为后续 “元代多民族治理” 提供了 “范本”—— 如 “江南的‘双法’(草原法与中原法)、闽地的‘海外贸易与农耕结合’”,均借鉴了 “草场管控的融合思路”。

通过 “量天尺丈量”,元廷首次 “摸清了蒙古故地所有牧地的具体数据”;通过 “部民编户”,元廷首次 “直接管控草原人口”;通过 “收编军牧”,元廷首次 “掌控草原的核心战略资源(马群)”;通过 “设立牧群管控司”,元廷首次 “在草原建立‘中央派出机构’”。这些措施,让 “中央权力‘从中都延伸至草原部落’”,削弱了 “诸王的‘财权、地权、人权’”,避免了 “草原割据” 的可能,强化了 “元代中央集权”,为 “后续削藩” 铺平了道路。

政策的 “共赢设计”(诸王获补贴、部民获保护、汉官获执行权、元廷获管控权),让 “草原与中原的‘利益绑定’”—— 中原的 “青稞、布匹” 通过 “补贴” 输入草原,改善草原民生;草原的 “马群” 通过 “军牧” 输入中原,增强中原边防;汉官与草原吏员 “协同执行”,促进 “文化交流”;逃荒部民 “返乡生产”,减少中原的安置压力。这种 “利益共同体” 的形成,让 “草原不再是‘中原的威胁’,而是‘中原的伙伴’”,为 “元代多民族统一国家的巩固” 提供了 “经济与社会基础”。

议事过程中,耶律楚材的 “谋虑”、那拉珠尔的 “沉稳”、李衡的 “务实”、张谦的 “细致”、刘七的 “严谨”,均得到 “充分展现”,萧虎对 “核心团队的能力” 有了更清晰的认知,为后续 “更大规模的治世行动”(如江南织坊扩张、闽地海外贸易)“储备了人才”;同时,各方 “从立场分歧到协同分工” 的过程,也 “提升了团队的凝聚力”,让 “汉官、草原代表、军方、情报官” 形成 “‘为元代治世’的共同目标”,这种 “凝聚力”,成为 “元代后续应对危机(如察合台系叛乱)的‘核心力量’”。

这场议事,最终以 “政策落地、分工明确、各方协同” 收尾。它不仅 “化解了蒙古故地的草场危机”,更 “重塑了元代草原治理的格局”—— 从 “部落旧制” 到 “中央管控”,从 “利益冲突” 到 “共赢共生”,从 “松散联盟” 到 “集权统一”。多年后,当蒙古故地的部民 “在划定的草场放牧,用虎形量天尺丈量土地,凭元廷户籍领取补贴” 时,仍会想起这场 “改变草原命运的议事”,想起萧虎那句 “元廷既护诸王,更护部民” 的承诺 —— 这便是这场议事留下的最宝贵遗产:真正的大一统,不仅是 “疆域的统一”,更是 “治理的统一、利益的统一、民心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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