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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5章 虎啸青瓦台·虎爪裂帛(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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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再让朴尚贤纠缠下去,非但动摇不了分毫证据,反而只会让陪审团皱紧眉头,让法官握紧法槌,让舆论更加倒向具荷范一方,坐实玄贞恩方的心虚与无理取闹。

这无异于在法庭上脱下最后一块遮羞布,自取其辱。

她知道,在纯技术层面,己方专家也无法找到推翻报告的硬伤,再纠缠下去,徒增反感,甚至可能提前招致法庭对己方诚信的负面预判。

被告方放弃了对证人证物的进一步质证。

审判长心中了然,他环视法庭,声音沉稳地宣判,“鉴于鉴定人李昌浩博士已就两份DNA鉴定报告进行了充分说明并接受质询,本庭采信该证据,确认郑秀云女士确系郑梦宪先生非婚生女。”

DNA战场硝烟散尽,法庭焦点瞬间转移到玄贞恩赖以翻盘的最后屏障——那份编号为HJGZ20010915001的“郑梦宪公证遗嘱”上。

空气仿佛比方才更加粘稠,带着孤注一掷的沉重感。

审判长声音肃穆:“现进入对被告玄贞恩女士提交的郑梦宪先生公证遗嘱的质证环节。

根据本庭4月21日裁决,指定之国际权威司法鉴定机构‘瑞士苏黎世法证科学中心’已出具书面鉴定报告。书记员,宣读鉴定结论。”

书记员起身,声音清晰回荡:

“瑞士苏黎世法证科学中心鉴定结论概要:

笔迹真伪与同一性:遗嘱全文及签名笔迹,经与郑梦宪先生生前大量已知真实笔迹样本进行系统比对,包括显微特征、书写压力、连笔习惯、转折风格等高度吻合,无法得出非本人书写的结论。

纸张与墨水分析:遗嘱所用纸张确系HY集团特制保密信笺,带有独特水印及防伪纤维,与郑梦宪先生生前使用的同类信笺样本一致。墨水成分为同批次高端碳素墨水。

形成时间测定:关于遗嘱全文书写形成时间的测定……受限于样本纸张的特殊性,本机构无法通过拉曼光谱结合显微分光光度法等常规手段,精确测定该墨迹的具体形成时间。”

报告宣读完毕,朴尚贤如同被打了一针强心剂,瞬间挺直腰板,脸上重新浮现出胜券在握的得意笑容。

他立刻起身,声音洪亮:

“审判长!各位陪审员!国际权威机构的结论清晰无误!

这份遗嘱,无论笔迹、纸张、墨水均无懈可击!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其真实性、合法性!

至于形成时间无法精确测定?

这恰恰说明遗嘱书写时使用了最高级别的保密材料,其安全性正是郑梦宪会长严谨作风的体现!

不能因此否定遗嘱的效力!

原告方所谓‘遗嘱伪造、篡改’的指控纯属无稽之谈!

我方坚持该遗嘱是郑梦宪会长真实意愿的表达,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应作为遗产分配的唯一依据!”

他志得意满地看向文在寅,仿佛已经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玄贞恩紧绷的神经也略微松弛,这份鉴定结论,基本达到了她的预期——无法证伪即真。

审判长此时看向文在寅:“原告方律师,对被告方主张遗嘱,是否有质询或反驳?”

文在寅缓缓起身,带着一种洞悉一切的平静,甚至看向朴尚贤的目光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怜悯?

如同在看一个掉入陷阱尚不自知的猎物。

这目光让朴尚贤有点莫名其妙的,也让玄贞恩心里升起了一种不祥的预感。

“审判长,”

文在寅的声音沉稳有力,清晰地传遍法庭,

“首先,关于遗嘱的效力,我方需提请对方律师注意一个基本法律原则——在新罗继承法中,遗嘱不能对抗法定继承中的‘遗留份’制度!”

话音未落,旁听席前排数位身着深色西装、胸佩新罗大学校徽的学者骤然爆发出压抑不住的嗤笑声!

李钟灿教授,国民司法正义促进会专家顾问,毫不掩饰地摇头,对身旁的金秀贤教授低语:

“哈佛精英?连《民法典》特留份不可剥夺的常识都敢践踏!”

声音不大却如冰锥刺破死寂。

朴尚贤脸上血色瞬间褪尽!

他猛地抓起手边厚重的《新罗民法典》,手指颤抖着疯狂翻动——这个动作彻底暴露了他对本国法律的无知!

“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他喃喃念出条款,瞳孔骤然收缩!

玄贞恩浑身冰凉!

她终于明白文在寅眼中那丝“怜悯”从何而来——

朴尚贤这个国际讼棍,竟连新罗继承法的根基都未曾掌握!

她耗费天价请来的“王牌”,此刻在满庭本土法学家讥诮的目光中,沦为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审判长重重敲响法槌压下骚动,声音带着冰冷的无奈:

“朴律师,特留份是《民法典》强制性规定。即便遗嘱真实,剥夺特留份的条款亦属无效。”

文在寅的目光扫过审判席,条理分明地阐述:

“《新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明确规定:

‘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配偶及直系尊亲属,作为法定继承人,享有法律规定的特留份权利。遗嘱人不得以遗嘱剥夺法定继承人的特留份。’

郑荷范先生作为郑梦宪先生的直系卑亲属代位其母,依法享有其母亲应得的法定特留份份额!这是法律赋予的强制性权利!

被告方提交的遗嘱中,所谓剥夺郑荷范先生继承权的‘特别条款’,无论其签名真伪如何,其内容本身,即因违反《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二条关于特留份的强制性规定,而自始无效!”

文在寅的声音陡然提高,带着法律的威严,

“因此,该遗嘱,根本不能作为剥夺郑荷范先生法定继承权的依据!”

这番法律论述如同当头棒喝!

朴尚贤和玄贞恩两人脸色苍白,而文在寅不给对方喘息之机,继续追击,

“其次,关于该遗嘱的形成时机及郑梦宪会长彼时的精神状态……我方持有重大合理怀疑!”

他展开一份汉城大学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

“根据2001年11月郑梦宪先生的全面体检结果,其心血管、神经系统等关键指标均未发现危及生命的重大器质性疾病!”

文在寅目光扫过审判席,抛出尖锐质疑:

“郑梦宪先生于2001年9月14日刚满53周岁——”

他刻意加重语气,

“一个53岁、无重大健康隐患的企业家,为何会在生日次日突然立下遗嘱?”

随即他指向经济数据投影:

“2001年11月,HY集团虽面临经营压力,但远未达到足以引发掌舵人‘预立遗嘱’的生死存亡之境!”

“反观2002年3月——”

文在寅声音陡然转冷,

“郑梦宪会长在债务风暴、舆论绞杀、工厂断电、资产冻结的连环绝境下——”

“于汉城总部天台跳楼身亡!这是无可争议的非正常死亡!”

他最终掷地有声地总结:

“在此背景下,一份形成于‘风平浪静’时期却精准剥夺特定继承人权利的遗嘱——”

“其真实性、自愿性及形成背景,必须受到最严苛的司法审视!”

番掷地有声的总结,在部分旁听席吃瓜群众听来似乎只是对遗嘱无效的补充论证。

甚至不少人觉得文在寅有些啰嗦了。

在遗嘱已经对抗法定继承无效的事实基础上还在揪着遗嘱的真实性不放,纯属浪费时间。

但是……

旁听席前排那几位新罗大学的法学教授——李钟灿、金秀贤等人脸色却骤然剧变!

他们的眼神如同被电流击中,瞬间从对朴尚贤无知的嘲弄转为一种震惊与凝重!

几乎是同时,被告席上的朴尚贤也猛地抬起头,脸上的苍白瞬间被一种巨大的、难以置信的惊恐取代!

他明白了!

他终于完全明白了文在寅那丝看向自己和看玄贞恩一副看傻子目光的真正含义!

他猛地转向玄贞恩,声音急促而尖锐,带着前所未有的恐慌:

“玄会长!快!我们必须立刻反对!必须阻止他!”

玄贞恩被他突如其来的失态弄得茫然又烦躁:“朴律师!那份遗嘱已经因为违反特留份无效了!”

朴尚贤急得几乎要跳脚,语速快得如同连珠炮,“您还不明白吗?!文在寅揪住遗嘱真伪不放,根本不是为了那个已经被判无效的‘剥夺条款’!”

他指向文在寅,声音发颤:

“他是要坐实这份遗嘱是‘伪造’的!是‘欺诈’!《新罗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重大欺诈!重大不端行为!这才是他的终极杀招!”

朴尚贤的声音陡然压低,带着绝望的嘶喊:

“一旦法庭认定遗嘱系伪造,且您作为提交方存在欺诈行为!

根据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您作为继承人可能因‘重大欺诈或不端行为’而被法庭——剥夺全部继承权!包括您那不可动摇的50%配偶应继份!”

“什么?!!剥夺……全部?!!”

玄贞恩如遭五雷轰顶!那双原本还带着一丝强撑镇定和固有傲慢的眼睛,瞬间被无边的恐惧和难以置信的惊骇填满!

她身体剧烈一晃,几乎要从椅子上滑落,双手死死抓住桌沿,指关节因用力而惨白!

她的嘴唇剧烈哆嗦着,却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

文在寅冰冷的目光扫过瞬间面无人色的玄贞恩和失魂落魄的朴尚贤,嘴角那抹微不可查的弧度加深了。

这正是他穷追不舍的目的。

伪造遗嘱这一铁一般的事实,是悬在玄贞恩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足以将她依仗的那“不可动摇”的50%份额彻底斩落!

见过傻的,没见过这么傻的。

法庭的空气,在这一刻彻底冻结。

文在寅此时缓缓说道,“根据《新罗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九条及判例精神,在遗嘱人死因不明、尤其是非正常死亡的情况下,遗嘱的效力本身即处于待定状态,需结合其他证据审慎认定其是否真实反映遗嘱人最终意愿。

被告方仅凭一份形式‘无懈可击’但内容违法、形成于会长死前仅仅两个月的遗嘱,就想剥夺合法继承人的权利?

于法无据,于理不合!”

朴尚贤额头冒出冷汗,急忙辩解:“反对!审判长!原告律师在偷换概念!遗嘱真伪已由权威机构认定!”

从玄贞恩的表情他也可以看得出,这份遗嘱必然是有问题的。

而他想赢,就必须坐实这份遗嘱,或者让遗嘱从程序中撤出。

“审判长!”

文在寅强势打断,声音斩钉截铁,“我方对‘遗嘱真伪’的质疑,并未结束!

瑞士机构的报告说无法‘精确测定’时间?

好!那我们就用另一种方式来证明这份遗嘱的‘新鲜出炉’!”

他转向审判席,朗声道:“我方请求传唤‘新罗司法鉴定中心’代表李东旭先生出庭作证,并提交该中心出具的补充鉴定报告!”

“准予申请。”审判长目光锐利。

李东旭,一位气质精干的中年鉴定专家步入证人席宣誓。

朴尚贤心中警铃大作,预感到不妙。

文在寅直接询问:“李东旭先生,贵中心是否对被告提交的遗嘱原件及另一份关键文件进行了对比分析?”

李东旭点头:“是的。我们受原告方委托,对玄贞恩女士提交的遗嘱原件与另一份由法庭封存的、郑梦宪会长亲笔所书的绝命书,书写时间锁定为2002年3月25日坠楼前,进行了墨迹形成时间的相对测定分析。”

“绝命书?!”

玄贞恩和朴尚贤同时脸色剧变!

他们千算万算,没算到对方会打这张牌!

李东旭继续专业地解释:“由于遗嘱纸张的特殊性,确实无法通过常规光谱法精确测定其墨迹的绝对形成时间。

但郑梦宪先生的绝命书与玄贞恩女士提交的遗嘱原件纸张材质相同。

通过高倍显微对比、墨迹氧化程度、墨水渗透深度及与纸张纤维结合状态的细微差异分析,尤其是与那份形成时间绝对确定的绝命书墨迹进行同条件、同技术手段下的横向比对,我们可以得出相对时间结论。”

他举起报告,结论清晰无比:

“经我中心严格比对分析认定:遗嘱全文墨迹的形成时间,晚于郑梦宪会长绝命书的墨迹形成时间!”

“轰——!”

法庭内如同投入了一颗炸弹!结论简洁明了,却蕴含着摧毁性的力量!

比绝命书写得还晚?

那岂不是说郑梦宪死后,还有人用他的笔迹写了这份遗嘱?

这已经不是伪造,而是赤裸裸的亵渎!

朴尚贤彻底慌了神,失态地大喊:“反对!这不可能!这是伪科学!

特殊纸张根本无法进行这种比对!你们用什么方法?证据呢?”

李东旭冷静回应:“朴律师,我们使用的是专业显微形态比对和相对老化程度分析技术,报告中有详细的技术说明和图谱对比。

如果您对技术细节有疑问,我方专家可当庭进行专业阐释。

但结论本身,基于现有科学手段和对比样本,是明确且可靠的。”

他看向审判长,“我方报告已提交法庭。”

玄贞恩面如死灰,身体微微颤抖。

那份自信,那份对笔迹模仿天衣无缝的笃定,在此刻被“时间差”这个她未曾预料到的破绽彻底击碎!

文在寅看向朴尚贤,眼神冰冷:“朴律师,现在你还认为这份剥夺特留份、形成于会长死后的‘新鲜’遗嘱,能代表郑梦宪会长的‘真实意愿’吗?

这难道不是对逝者最大的侮辱?”

朴尚贤哑口无言,面如土色。

审判长面色极其凝重,与合议庭成员短暂低语后,重重敲下法槌:

“因郑梦宪先生系非正常死亡,且生前并未留下明确的遗产分配方案,现本庭依据《韩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条配偶的继承份及第一千零三条非婚生子女的继承份之规定,对郑梦宪先生遗产进行法定继承分配。”

槌音落下的瞬间,审判长眼底深处掠过一丝极快的无奈。

作为司法者,他何尝看不出玄贞恩提交遗嘱的猫腻?

那份“晚于绝命书形成“的鉴定结论,加上文在寅对53岁健康企业家突兀立遗嘱的尖锐质疑,早已将伪造的可能性钉死在九成以上!

若被告是普通人,审判长绝对让这藐视法庭的举动付出惨烈的代价,剥夺一切继承权。

但是这么做的,是玄贞恩。

是掌控着近百万员工生计的HY集团会长!

更是郑梦宪非正常死亡后牵动全国舆论的风暴眼!

剥夺她全部继承权?

这判决引发的财阀地震足以掀翻法庭屋顶!

这不是他这个层级能做出的决定。

何况这次判决的本身,就不是法院能主导进行的。

按照一般的遗产争夺案,哪桩不是耗时以年甚至五年十年计算的?

说不定自己都退休老死了,这遗产争夺案都没结束。

但是,这是新罗……

财阀、检察官、大统领共同治国的新罗。

目前三方都要求尽快拿出结果的需求下,法院也只能快速处理。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保证程序上是正义的,经得起推敲的。

权衡再三,他选择最稳妥的路径——

以“非正常死亡+无有效遗嘱“为由回归法定继承。

既避免直接戳破伪造的脓疮,又以法律之名保全了裁判体面,同时快速的推进此案的审理进度。

被告席上,玄贞恩几不可察地舒了口气,绷紧的肩线微微塌陷。

朴尚贤掏出手帕擦拭额角——只要不坐实“欺诈“,玄贞恩的份额便稳如泰山。

而原告席的文在寅,面容依旧如汉江深水般平静无波。

他早预判到法庭的审慎。

今日战略目标本就不是毕其功于一役——

击碎遗嘱效力+取得具荷范应有的股权,才是通向HY半导体的真正桥头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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