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 第二十九章(1 / 2)
29第二十九章
◎登基第二十一天(已修)◎
自有记忆开始, 家中就空无一人。
父亲需要镇守边关,常年当值;母亲虽然被皇帝下令不许插手军务,但她有很多事要做, 打通商队, 兑换军队所需钱粮, 每日都很忙。
等后来, 她知道母亲是公主, 自己是郡主,身份并不能让她觉得庆幸,反而陷入了另一个深渊——燕都。
皇帝厌恶他的母亲,连带着厌恶自己, 父亲离世不满三个月,母亲便被下令前往南诏,连同自己, 离开了飘雪的北疆,一路南下。
一开始, 读书只是明璇无聊生活的一个消遣, 但被照顾她的姑姑发现后, 却欣喜地说她能启蒙入学了, 借公主府的名头,找来有名的副讲先生,从三、百、千教起。许是发现了她读书的天赋, 迫不及待地开始《论语》与《大学》。
明璇不想读书了。
周围人一直说,只有好好读书,才能有出息。她很想说, 她都已经是郡主了, 还要如何有出息?
一个孩子, 哪怕她有贵重的身份,可没有权力,还是没有人愿意听她说话。这是明璇很小就看出的道理。
今天本应是再平常不过的一天,她照常读书、被罚、跪地念百遍——以副讲先生所说,书读百遍,其义自见,她背不下来是因为读少了。
在第十三遍的时候,有人冲过来,用温暖的大氅保护她,送她回房间,关心她的身体。
是之前见过一次的舅舅。
母亲很少管她,她只在来燕都的路上听过有关舅舅的只言片语。
她知道,舅舅很好很好,比她想象的任何样子还要好。
他看起来不像一个大人,却比那么多大人还要可靠。
“阿、阿璇。”
明慕看见不远处的小小身影,以为她被吓到了,急忙放下茶盏,快走几步,蹲在明璇面前,有点想抱她,却害怕自己身上的寒气染到她身上,柔声安抚:“阿璇是被吓到了吗?”
明璇没有说话,瘦弱的身躯抖动着,眼眶里迅速氤满水汽,变成泪珠流下来,哽咽说:“舅舅。”
“别、别哭了。”明慕瞬间傻眼——他不知道怎么哄孩子啊!
他急忙向阚英使眼色,拿来大氅,披在明璇身上,再轻柔地抱在怀里:“先别哭,你身体不好,我们先去洗澡,再喝些姜汤好不好?。
“今天这么冷,我怕你生病,有什么事一会再说,可以吗?”
明璇呜呜咽咽地哭着,胡乱点了点头。
但是别人要来抱她的时候,都被挥手打开了——她只让舅舅抱。
明慕还是第一次抱小孩呢,学着记忆中的姿势,生疏地抱起这孩子。
抱起来后,心里又是一阵心疼:都五岁了,还这么轻。
将人抱回居住的院落,早有人就准备好了热热的洗澡水和姜汤,太医也在等候。
明慕看了,只说:“找一个侍女来帮郡主。”
府中下人都被制住了,没一会,挑了一位侍女,哆哆嗦嗦地过来,跪地俯身:“见过陛下。”
明慕再没有之前好说话的样子,冷声道:“照顾好小郡主,”
侍女吓得瘫倒在地:“是。”
他欲将怀里的孩子递过去,明璇飞快地探出头,伸出手,拽着明慕的衣袖不放。
“没事的,你先去换身衣服,一会舅舅陪你用午膳好不好?”明慕轻轻拍了拍明璇的背,眼神柔和,声音也是轻轻的,像是对待脆弱的瓷娃娃。
“……好的。”
明璇很少被人这么抱着,全身都依偎在另一个人怀中,非常非常安心。
她轻轻松开手。
明慕将这孩子递给侍女,又留下大半人处理杂事。他不好待在外甥女的院落更衣,预备找个其他院落。
阚英不知从哪端出一碗姜汤:“陛下?”
明慕有点不想喝:“我就算了……”
阚英没说话,只是把碗往明慕面前递了递,侧过脸,露出昨晚赶路时被树枝刮破的脸颊。
明慕下意识伸手,接过了碗。
“陛下最体谅不过。”阚英立刻顺毛哄着,“是心疼奴婢端着碗累呢。”
他闭着眼睛喝了个精光,辣味直冲脑门,眼角挤出生理性的泪水,咳嗽了两声。
真是,阚英的糖衣炮弹越来越厉害了。
公主府的空闲院落很多,明慕叫人随意找了个地方,换衣服、暖身体,再披上一件新的大氅,一气呵成——有时候,明慕真觉得阚英可以改叫哆啦A梦。
更衣结束后,阚英没提那位还在罚跪的副讲,叫他来看,胆敢犯上,这条命很不必要了。
“叫京兆尹来。”明慕面色不虞,倒是不打算直接用强权压人,而是预备走一走律法了。
由于过往经历的缘故,他对古代封建社会的金字塔结构并没有特别深刻的认知,遇到这种事,下意识地决定依法处置。
根据他的经验,对方妥妥地算是虐待儿童,现代社会应该是先调解,严重者会蹲两天橘子……不知道根据《大盛律令》,对方会怎么判?
阚英面不改色,让人立即去跑一趟。
“话说回来,余林书院是不是在哪里听说过?”
明慕知道他记性不好,能留下印象的,一定是近期反复接触过,于是道:“是‘那些’私人书院?”
“正是。”
明慕眉目下压,心中更添了一丝不喜:
好家伙,他还没伸手处理这群人呢,自己就凑上来准备找打?
他在心中转了一圈,如今会试算是将将平息,以后他预备在西宁府建立官学,加强联系;那群走后门的进士基本都被打发出去教书,清理朝中势力;而官职较高的那些人,大多致仕告老,只在地方……
“朕原先预备先培养金陵国子监,做出成效后再收拾这帮人。”明慕压低了声音,“如今一看,就连郡主,他们都不顾,如何会教那些普通学子……?”
“朕只怕,那里面的乱象。”
明慕越说声音越轻,似是无力地揪紧了衣袖,顺滑的绢布瞬间变得皱巴巴的。
“陛下……”
“回宫后,朕给金陵六部去信,养老这么久,总得干点活。”
干了这么久皇帝,明慕早就明白,一昧内耗一点用没有,有内耗的时间,干脆去干活工作。不知道方向也不要紧,内阁、尚书,都能帮他。
阚英站在明慕身后,悄悄擦了擦眼角。
不论出于何种目的,陛下总算开始接受他们、不拒绝朝堂的帮助了。
想完这件事,明慕又拎起另一件,奇思妙想道:“叫阿璇和我一起念书,可否?”
不读书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的,明慕之前混一混还可以说自己有前世记忆,现在不还是乖乖进学,更何况外甥女是彻头彻尾的古代人!
阚英哑然,倒是很认真地想了想:“的确可以,如今看郡主的进度,与您仿佛。”
明慕有些底气不足:“……倒、倒也不必加后面那句。”
他的确是从头开始学起,但他可是大人,不要面子的吗……
“不过也不必着急进学,不然会厌学的。”明慕预备叫明璇放松一阵再说,就算重新念书,也应该制定好学习计划,万不可像今天这样拔苗助长。
他简单地思考了一番小郡主未来的教育事业,心中有了大致的成算。
一番折腾下来,明慕算是收拾好了,干脆先去郡主的院落,叫太医好好看看。
明慕到时,太医已经在给明璇诊脉了。
这太医看起来年龄不大,至多三四十岁,于现下的观念来看,大夫应该越老越有本事,胡子越白,医术越高。
太医见陛下来后,没有直接行礼,而是细细诊脉,等诊脉完毕,才收回手,补上这一礼:“见过陛下。”
“不必,郡主如何?”
太医回道:“郡主身体一向康健,只是心气郁结,长久下去,不利寿数。”
他第一次见这么小的孩子会有这么重的心事,叹了口气:“日后细细调养,或许能恢复。”
明慕只觉得一阵心疼。
他看了眼半靠在床上的明璇,保证道:“以后不会了。”
第一眼就觉得小外甥女很像林妹妹,如今几乎更像了。
说完,悄悄摸了摸小外甥女重新梳好的小发揪。
明璇神情执拗,身体瘦弱,棉绸衣裳并不能让她看起来强壮一些,脸上也没有孩子该有的婴儿肥,手腕细细的,让人害怕会不会轻轻一碰就碎了。
她早慧,说话是不符合年龄的稳重,重复道:“以后不会了。”
有舅舅在。
明璇第一次如此相信一个大人。
她小小的心里充满了莫名的、无法形容的温暖情绪。
“阿璇真好。”明慕轻轻握了握小女孩的手。
太医行了礼,预备下去写方子煎药。
“请太医稍等。”阚英忽然出声,“给陛下也看一下。”
明慕:“?”
他试图辩解:“我身体好得很啊。”
之前的补药算是给他喝怕了。
太医重新坐下,给明慕也把了脉,这次耗费的时间更长些,最后眉心深皱:“陛下近日劳累过度,气血双虚,今日又被寒气入体,需尽快熬药,防止风寒。”
明慕:“啊?可我感觉还行……阿——啾。”
话还没说完,他就打了一个喷嚏。
一屋子的人瞬间严阵以待。
——
明慕感知周围到陡然变化的氛围,心道不妙,擡头一看,阚英脸上万年不变的微笑都消失了!
“请太医写方子,奴婢去宫中取药来煎。”阚英立刻道,随后熟练地指使着宫中带来的宦官们,有条不紊地热地龙、送暖炉,再烹制午膳。
小宦官们立时动了起来。
明慕试图阻止:“等等,不用这么夸张吧,这都春天了!”
他从小身体就不太好,总是发热,长大后生病倒是很少了,他本以为这是成年后免疫力增强的缘故。
“陛下年少,只是如今不显,长此以往,却会伤了底子,或会早夭。”那太医适时提醒。
“之前倒是未有太医诊出过……”阚英立时和他讨论。
那太医脸上划过一抹嘲讽的笑,转瞬即逝:“大人应当知道,医户世代传承……”
也就是说,子承父业。这在其他行业似乎不算什么,但于太医而言,似乎就不大好了——或许子孙没有祖先那样优秀的本领,却要放在超出能力范围的位置上。
明慕完全插.入不了他们之间的谈话,想到之前喝的苦药,简直头皮发麻:“或许……不用喝那么久……?”
“舅舅……”
倒是明璇,秀气的眉眼中满是担心:“舅舅陪我一起喝?”
面对小孩子,明慕说不出拒绝的话。
他以前看过网络上的段子,说小孩子不愿意喝药,有大人作为榜样会好很多。
虽然明璇看起来很懂事,但幼崽哪有喜欢喝药的?
明慕握了握拳,艰难地下定了决心:“好、好吧。”
煎药还需许久,目前当务之急,便是午膳。
指望公主府原先的下人显然不可取,现做已经来不及了。
明慕问了临西王府的位置,眼睛一转,蹲下身,和明璇面对面,柔声问道:“阿璇还记得带你来燕都的那个哥哥吗?”
忘了谁都不会忘了他。
想到那位喜怒无常的世子阁下,明璇瘦小的身体似乎有些发颤,不太敢擡头看明慕,声音很低:“我、我记得的。”
见她似带恐惧的样子,明慕打消了去临西王府蹭饭的想法。
由于澜哥的异族相貌,他一直不太讨小孩子的喜欢,甚至有吓哭小孩的经历。
“好吧,我们去外面吃。”明慕小心地摸了摸明璇的脑袋,“其实他挺好的,不用太害怕。”
“嗯,我听舅舅的。”
明璇像是完全摆脱了往日阴郁的气息,小脸上露出一个天真可爱的微笑。
公主府在东坊,隔壁南坊就有不少酒楼,最有名的一家称作状元楼。
明慕虽去过燕都的不少地方,但还是第一次在宫外吃饭,不顾阚英欲言又止的眼神,兴冲冲地要去定包厢。
状元楼的掌柜虽不知道明慕的身份,但却看出阚英是宫里人,立刻清了一间包厢出来,又喊来手脚利落的小二帮忙唱菜名。
他嘴皮子极为利落,虽见这包厢的主人是燕都中的生面孔,也没有表露任何情绪,只神色如常地接了点的菜,下楼准备。
“舅舅,好多人。”
明璇趴在窗户上往外看。
状元楼是燕都中少见的两层结构,从二楼能直接看到远处金碧辉煌的宫城。
燕都繁华,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络绎不绝。
趁菜还未上,明慕干脆给明璇介绍燕都地势:“最中心是宫城,燕都中的四坊是根据宫城朝向决定的……”
这种寓教于乐的小知识倒是比枯燥的书本更能让人接受。
舅甥两个对着“看地图说话”这个小游戏不亦乐乎,而楼下,似乎传来了隐隐的喧闹。
明慕没听清,好奇地往那个方向瞥了一眼。
任君澜的卷发和小辫子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澜哥!”
他在楼上喊了一声,声音不大,但对方却往明慕的方向瞥了一眼,似乎看到了楼上的人。
“你看什么呢——怪物。”
堵在任君澜前面的是一个衣着华贵的勋贵,头戴金冠,腰缠红宝的青年人,口出挑衅,身后跟着一大群小厮。
后面两个字说得很轻,几乎要淹没在熙攘的人群里,却能让对方精准地听见。
这种人出现在燕都,往往能直接猜到他的身份:勋贵。
公侯伯子男,五等勋贵,从开国便一代代繁衍兴盛,时至今日,已枝繁叶茂。
由于和帝王的紧密关联,他们往往是皇帝的马前卒,永远旗帜鲜明地站在天子这边,和朝廷文官形成平衡。
但今次小皇帝登基后,似乎根本没有接触他们这些勋贵的意思,反而将寿昌伯全家流放。
外戚和他们不算一条道上的,帝位更叠,外戚犹如过江之鲫,多一个少一个也没什么,但长久的冷落叫他们心生惶恐,再加上这户公府毗邻临西王府,知道皇帝早早收拾,昨晚便见来了人住。
今日略略注意,便注意到对方的身份:王府世子。
这……陛下不用他们这些“老人”,反而叫临西王府的世子入燕都,难不成是打算叫对方替代他们的位置?
皇帝的心就那么大,叫别人占去了,他们又该放在哪?勋贵一代代靠的就是皇帝的偏爱,若是被忽视,便是直接树倒猢狲散的下场!
因此,才有了今日挑衅的这一出:他们需尽快确认小皇帝的目的,以及这人在皇帝心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