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公孙苍毫,文事(1 / 2)
孔子曾言笔则笔,削则削。
毛笔早在春秋时期就有。
后世也出土有大量的文物。
只是造型与后世有所不同,笔头的毛是在笔杆外圈,而后以漆线牢固。所以笔杆都比较细,有的甚至是以木枝为杆,而且还有些弯曲。
公孙劫这些年都没捯饬过。
一来是没必要,二来是不太懂。
有时提笔想起来,过半个时辰又忘了。
反正能凑活着用,也就没管。
自灭齐结束后,蒙恬就被调至上郡任郡尉。包括李鲜在内,也跟着去当了个县尉。他在上郡厉兵秣马,督造长城,主要就是防范北方胡戎。
秦国伐楚之时,匈奴是趁机南下抢占了河南之地(后世的河套)。秦国也没功夫搭理他们,毕竟光顾着灭楚忘记打匈奴了。
经秦廷商议,决定连接燕赵秦三地长城,届时东西横亘万里。秦始皇看的很远,他要以长城为起点,对胡戎发起反击!
他要打的不仅是匈奴!
而是所有的胡戎部族!
大月氏,东胡,林胡……
他们全都跑不掉!
是的,长城不是只能用来防守。
在雄主手里,也能用做进攻!
而秦国最擅长的就是进攻!
蒙恬作为边郡郡尉,就是一把手,军政大权几乎皆在他的手上。他虽是以武功闻名,但同样也能躬操文墨。这年头文武不分家,要求的可都是全能。
看看朝堂上的那些博士。
个个都是精于剑术,擅长车骑。
毕竟不懂些拳脚,怎么讲道理?
公孙劫此前就曾与他过,现有的毛笔太过劣质。在竹简上还行,可在纸上就难有笔锋。特别是用以书写佐书,甚为不便。
显然,蒙恬一直都记着呢。
在用坏很多毛笔后,蒙恬悟了!
就是眼前这支与后世近似的公孙笔。以枯木为管,鹿毛为柱,羊毛为被,是谓苍毫!
秦始皇提笔着墨。
就在上好的竹纸上而书。
这可是蓝田县的招牌。
以青竹为原料而制成。
纸质柔软,浸润保墨。
发墨色,易笔锋。
卷舒虽久,墨终不渝。
最适合的就是用来印刷。
秦始皇是挥毫泼墨。
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写的也是个【秦】字。
只不过是隶书的写法。
显然也是花心思学习过的。
作为处处求新求变的皇帝,秦始皇很喜欢看书,也愿意花时间去琢磨。在他的卧榻之处,皆有堆积的书籍。每当有空,他总会翻出来看看。
“这是你整理出的隶书。”秦始皇捋着胡须,放下毛笔道:“朕问过赵亥,他以隶书印刷要远优于篆。隶书化繁为简,化圆为方,便于刻字。朕也认为可行,后续便可将字板送至各个郡县。由郡守负责印刷,将律令传至每一寸土地!”
秦始皇双眼放光。
好似看到了无数斗食吏奔走各地。
他们手握木牍,捧着簿册宣扬律令。还有无数弟子头戴木冠,在学室中捧着书籍诵读律令。
一切的一切,皆在他的眼中。
他看到秦国变得空前强大!
是他亲手打造出的千秋盛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