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章 夜色里的挣扎与温柔(1 / 2)
从酒吧到酒店不过两三条街,脚步却像陷在棉花里,每一步都走得格外沉,像要跨过半个世纪的重量。凌晨三点的巴黎彻底静了,连塞纳河的水声都淡得像耳语,只有路灯还亮着,暖黄的光柱从头顶垂下来,落在青石板路上,把路面照得亮堂堂的——每一块青石板都被夜露浸得发润,浅灰色的石面映着光,像撒了层碎银,缝隙里还嵌着几片没被风吹走的梧桐叶,叶边卷着,沾着湿泥。
踩在石板上时,能听见“嗒”的轻响,脆得像碰碎的薄冰,每一声都在空荡的街道里荡开,再慢慢散进夜色里。我把肖雅的脚裹在我的西装外套里——她刚才在酒吧光脚跑出来,脚背还沾着地毯的绒毛,外套下摆垂到她脚踝,刚好盖住她的脚背,只露出一点泛红的脚跟。她的脚趾在布料里轻轻蜷着,像刚被雨淋湿的小兽,指甲盖泛着淡粉,偶尔蹭过我的小腿肚,凉得像片刚从河水里捞出来的薄冰,却乖乖地没动,连脚跟都没往外套外探半分,只把重量轻轻压在我腿上,像怕给我添负担。
她的另一只手攥着我的手,掌心的汗把我的指缝都浸得发潮——我刻意把她的手往我外套口袋里塞了塞,口袋里还留着我体温的余温,能挡住夜风的凉。她却反过来攥得更紧,指腹反复蹭过我指节处的薄茧,那是常年握枪磨出来的硬疙瘩,此刻被她掌心的汗泡得软了些,连纹路都变得模糊,像被温水泡过的石头。
夜风比在酒吧门口时软了太多,裹着塞纳河特有的水汽吹过来,不是之前那种带着棱角的冷,是像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鲜牛奶,凉得刚好贴在脸颊上,不刺人,只带着点润。风里还混着河水的清冽,没有半点酒吧里的烟味和酒气,吸进肺里,连之前闷在胸口的沉都淡了些。
路边的梧桐树长得茂密,枝桠交错着挡在路灯前,把光剪得碎碎的。树影落在石板路上,像一团团跳动的墨点,有的粗有的细,随着风轻轻晃——粗的是树干的影,像弯腰的人;细的是枝叶的影,像飘着的发丝。偶尔有片半黄的梧桐叶被风吹落,打着旋儿从枝头飘下来,转了两三圈才落地,“嗒”地贴在我的鞋尖上,叶面上的夜露还没干,凉得能透过帆布鞋底传上来,我下意识往旁边挪了挪脚,怕把叶子碾碎。
肖雅跟着我的脚步轻轻晃,头偶尔靠在我的胳膊上,发梢的碎发蹭过我的袖口,带着点洗发水的薰衣草香,混着夜风的水汽,格外清。她没说话,只是安安静静地跟着走,只有在风吹得紧时,才会往我身边靠得更近些,肩膀轻轻蹭我的胳膊,像在找个避风的地方。
整条街只有我们两个人的脚步声,还有风扫过树叶的“沙沙”声,偶尔夹杂着远处游船的汽笛声,淡得像幻觉。路明明很短,却觉得走了很久,像要把这凌晨巴黎的静,都慢慢走进心里,把怀里的暖,都攥得再紧些。
我侧头看肖雅时,她正微微仰着头,目光黏在远处的埃菲尔铁塔上——那座铁制的巨塔在夜色里只剩模糊的轮廓,唯有塔顶的航空灯还在恪守着规律,一秒亮起猩红的光,两秒坠入黑暗,像黑暗里一只缓慢眨动的眼睛。红光漫过来时,会把她的侧脸染成淡淡的绯色,连眼尾那点未褪的红都变得更明显;光暗下去的瞬间,她的脸又陷进路灯投下的暖黄里,睫毛在眼睑下扫出浅浅的影,像落在皮肤上的蝶翅。
她的睫毛很长,在路灯下泛着珍珠似的细弱光泽,每根睫毛的末梢都像沾了点碎光,风一吹,就跟着轻轻打颤,像被风吹动的蒲公英绒毛。身上那件米白色针织开衫,绒毛被夜风拂得立起来,又慢慢垂下去,之前沾在衣角的酒渍早已干透,留下一道不规则的浅褐色印子——边缘还带着泼洒时的毛糙,像一片被人揉皱又展开的枯叶,贴在柔软的羊毛上,格外显眼。
她没握我的那只手,正轻轻捻着我西装外套的下摆,指尖反复蹭过布料的斜纹——那是我特意选的防刮面料,纹路清晰得能摸到经纬,她却像在琢磨什么秘密,指尖时而轻时而重,偶尔还会把布料捏出个小褶,又很快松开,像怕弄坏了似的。全程她没说一句话,只是踩着我的步点慢慢走,连呼吸都放得很轻,像怕惊扰了这凌晨巴黎的静,又像在借着这份静,藏住心里没说出口的情绪。
可这份温柔像层薄冰,一触到关于任务的记忆就碎了。许欣怡在保洁间里说的话突然在耳边响起来,她摘人特有的坚定——那目光像淬了钢,连瞳孔都透着冷。还有她胸前那枚党徽,别在黑色风衣的左胸口袋上方,金属质地的五角星被擦得锃亮,在保洁间昏暗的光里都像团跳动的火,烫得我心脏猛地一紧,连呼吸都跟着沉了下去,像被什么东西堵在了喉咙口。
老周的脸毫无预兆地在脑子里炸开,去年在金三角那间满是灰尘的缉毒站,他蹲在地上给我擦那把92式手枪。当时地上积着薄薄一层灰,他就那样直接跪下去,膝盖把灰压出两个浅印,指尖沾着黑亮的枪油,指缝里还嵌着前一天排查毒窝时蹭到的泥,却毫不在意,一边用棉布裹着枪管轻轻擦拭,一边抬起头冲我笑——他的笑里总带着点憨气,眼角会皱出两道细纹,拍我膝盖时,掌心的枪油会蹭在我牛仔裤上,留下淡淡的黑印:“袈沙,等这次把雷朵那伙人的线彻底摸清,我带你回昆明。我老婆炖的红烧肉,那才叫绝,要放八角、桂皮,还得加一小块冰糖,炖上三个钟头,香得能飘三层楼,到时候让你吃个够。”
可最后,他连一口红烧肉都没等到。为了掩护我和辛集兴带着线人撤离,他主动把雷朵的人引去了废弃仓库。我攥着对讲机跑在前面,耳朵里全是他的声音,一开始是急促的“袈沙快走,别回头”,后来是带着喘息的“别管我,把人带出去”,再后来,就只剩电流“滋滋”的杂音,像无数只虫子在耳边爬。
等我们带着支援的人冲回去时,仓库里只剩下满地狼藉——打翻的油桶、散落的弹壳,还有半块沾着血的警徽。那枚警徽是他刚入警时发的,他一直宝贝得很,每天都擦,此刻上面的五角星被一颗子弹穿了个洞,洞边还挂着暗红色的脑浆,混着凝固的血,把金属都染成了深褐。雷朵的人连他的尸体都没留下,后来听线人说,是拖去喂了仓库后面树林里的野狗,连块骨头都没找着。
一想到这些,指尖就忍不住发颤,连握着肖雅的手都跟着用了点力——她大概是感觉到了,轻轻晃了晃我的手,掌心的温度顺着指缝传过来,却没能暖透我心里的冷。
还有辛集兴啊,那是我打穿开裆裤就绑在一块儿的兄弟。五岁那年夏天,老家村口的老槐树长得遮天蔽日,我俩光着脚丫子围着树跑,他总比我矮半头,却敢第一个往树上爬——我还记得他第一次掏鸟窝时,被鸟妈妈啄了手背,疼得直咧嘴,却攥着刚掏到的鸟蛋不肯撒手,回头冲我喊“老黄,你看!是白的!”;上初中时,他替我背了偷偷去网吧的黑锅,被他爸用鸡毛掸子抽得后背红一道紫一道,却还在放学路上塞给我半袋辣条,说“老黄,下次咱别去了,我怕我爸再揍我”。那些日子,风里都带着槐花香,连吵架拌嘴的时光,现在想起来都暖得发烫。
记忆碎片里,忽而又把我带到我和辛集兴一起挤在雷朵集团那间逼仄的宿舍里——那宿舍在旧仓库的二楼,墙皮都掉了,露出里面的红砖,窗户关不严,风一吹就“吱呀”响,晚上睡觉能听见老鼠在天花板上跑。有天晚上,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突然坐起来,从枕头底下摸出张叠得整整齐齐的明信片。那是张印着巴黎铁塔的明信片,边缘都被他摸得发毛了,他借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用指尖反复蹭着铁塔的图案,声音压得低,却带着亮:“袈沙,等我立了功,就把这张明信片寄给我爸妈。我妈总担心我在外面受委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没给他们丢脸,我在外面干的可是正经事。”
我记得那天他眼里的光,比窗外的路灯还亮,连说话时都带着点颤——那是他第一次离“立功”这么近,也是第一次敢跟我说起他爸妈的期待。他还把明信片展开给我看,背面已经写好了字,一笔一划都特别工整:“妈,我工作生活都挺好的,巴黎的天气跟老家差不多,就是风大点儿,你跟我爸别担心,我会照顾好自己。”写完还没寄,他就把明信片折好,塞回贴身的口袋里,说“等任务成了,第一时间寄出去”。
可谁能想到,那张明信片最后没能寄到他爸妈手里。那天我们为了逮捕雷清荷,以为就此收网时,半路杀出个山九,峻右和花粥,辛集兴为了也能够逮捕这三个家伙,反倒被可恶的山九从腰里摸出把开山刀,照着辛集兴的后背就砍了下去——我听见刀砍进肉里的声音,像劈断湿木头,辛集兴闷哼了一声,却还死死攥着袋子不肯放,回头冲我喊“袈沙,样本不能丢!”。
山九又补了一刀,这刀砍在了他的胸口。辛集兴倒下去的时候,手还紧紧攥着样本,口袋里的明信片掉了出来,落在满是血的地上。我冲过去的时候,他已经没气了,眼睛还睁着,望着天,像还在想他爸妈会不会收到明信片。血顺着他的胸口往下流,漫过明信片,把上面的字浸得透透的——那张印着铁塔的纸,很快就被染成了暗红色,“妈,我工作生活都挺好的,别担心”这几个字,笔画都糊成了黑团,“妈”字的两点被血泡得发胀,“心”字的卧钩只剩一半,连纸纤维里都渗满了血,硬邦邦的,像块浸了血的石头。
后来我把那张明信片收了起来,藏在贴身的口袋里,连洗衣服都不敢拿出来。每次摸到它,都能想起辛集兴攥着明信片时眼里的光,想起他说“老黄,我没给爸妈丢脸”,心里就像被刀割一样疼——他到最后,都没来得及让爸妈知道,他不是在“混日子”,他是在替更多人挡着黑暗。
老周和辛集兴的牺牲,像两根烧得通红的钢针,不是轻轻扎一下,是带着滚烫的温度往心尖里钻——每次想起,胸口就像被巨石压着,闷得喘不过气,喉咙发紧,连呼吸都带着疼,眼眶会不自觉地发涩,却不敢掉眼泪,怕眼泪冲淡了他们留在心里的模样。那疼不是转瞬即逝的,是像潮水似的,一波波漫上来,连指尖都跟着发颤,仿佛还能摸到老周染血的警徽,还能看见辛集兴那张被血浸透的明信片。
可身边的肖雅,是雷清荷的义女——那个双手沾满缉毒警鲜血的女人。我还记得卷宗里写的,她亲手策划的三次跨国毒品走私,每次都带着人命:第一次在湄公河,为了抢毒品航道,她让手下把两名巡逻的边防警推进河里,绑着石头沉了底;第二次在马赛港,为了掩护毒品上岸,她故意引爆了仓库,把三名卧底警埋在了废墟里;可转念一想,辛集兴说卷宗是写得应该是花粥沾了警察的血,大体应该是我记错了。算上老周和辛集兴,已经有七个兄弟死在花粥他们的手里了。雷朵集团把我们的命当草芥,随手就能踩碎,而我现在,却攥着肖雅温软的手,指尖能摸到她掌心的薄汗,能感觉到她轻轻的依赖。
心里像有两个声音在打架,一个喊着“你忘了老周是怎么死的吗?忘了辛集兴的明信片吗?”,一个却在看见肖雅眼尾的红时软下来。我疯狂地质问自己:你到底在干什么?是借着“卧底”的名义,沉溺在这份不该有的温柔里,把兄弟的血抛在脑后?还是早就被这巴黎的夜色迷了眼,忘了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指尖的温软和心里的血,像两股力道,把我的心扯得生疼。
肖雅大概是察觉到我指尖的僵硬,还有脚步的迟缓,她轻轻晃了晃我的手——力度很轻,像怕碰疼我,只是用指腹轻轻蹭了蹭我的指节,声音软得像刚从蒸笼里拿出来的棉花,还带着点之前没散的哭腔湿意:“袈沙,你在想什么呀?是不是走累了?要不要歇会儿?”
她的指尖还带着点凉,却反复蹭过我掌心的纹路,像小猫用肉垫轻挠,痒得人心尖发颤。我低头看她,她的眼底还映着路灯的光,不是刺眼的亮,是像泡在温水里的小太阳,泛着柔润的光,眼尾还泛着浅粉的肿,是之前哭出来的痕迹,连睫毛上都还沾着点没干的细泪,像撒了把碎钻。
我赶紧把飘远的思绪拽回来,怕她看出破绽,摇了摇头,顺势把她的手往我外套口袋里塞了塞——口袋里还留着我体温的余温,能挡住夜风的凉,“没累,就是在想,明天带你去玛黑区那家蓝色门头的马卡龙店。你上次刷朋友圈时说,那家的草莓味马卡龙夹着新鲜果酱,我记着呢。”
她的眼睛瞬间亮了,像突然被点亮的小灯,原本还带着点倦意的脸一下子生动起来,梨涡陷出个小小的坑,深得能盛下颗小珍珠:“真的吗?我刷到有人说,那家店周末要排快一个小时的队呢!”她的声音里带着藏不住的雀跃,连脚步都快了些,裹在我外套里的脚轻轻蹭了蹭我的小腿,脚尖还在布料里悄悄踮了踮,像个得到糖果承诺的小孩,连之前的委屈都淡了大半。
我笑着点头,指尖却悄悄攥紧了她的手——掌心的温软那么真实,她的笑那么干净,可我心里清楚,这份温柔的背后,是任务的枷锁,是兄弟的牺牲。我多希望这一切不是假的,希望她不是雷清荷的义女,希望我们只是普通情侣,能安安稳稳地去买马卡龙,不用在心里藏着那么多血和疼,不用对着她的笑,却想起兄弟染血的脸。
回到酒店房间时,玄关的感应灯不是突然炸开的亮,是像被轻轻唤醒似的,从天花板的磨砂灯罩里慢慢漫出来——暖黄的光刚好裹住我和肖雅,像给周身罩了层洗过的棉纱,软得能看见纤维的纹路,连她发梢垂落的影子都变得模糊又温柔,连我西装外套上沾的梧桐叶碎渣,都在光里泛着细弱的亮。
房间里还留着肖雅早上喷的薰衣草香薰味——不是商场里刺鼻的工业香,是像把晒干的薰衣草花束铺在刚晒过的床单上,混着她头发上没散的洗发水味,浅浅地绕在鼻尖。那香味不浓,却像有温度似的,把刚才夜风带来的凉都烘得淡了,连我指尖残留的冷意,都在这香味里慢慢散了,连呼吸都变得轻缓。
肖雅先踢掉我裹在她脚上的西装外套——外套下摆垂到她脚踝,沾了点路边的泥点,她踢开时,布料落在地毯上发出“噗”的轻响。接着她光脚踩在米白色的地毯上,那地毯的绒毛足有半指长,她的脚趾尖先轻轻陷进去,绒毛顺着趾缝往脚背钻,痒得她轻轻缩了缩脚,脚跟抬起来半寸,又慢慢落下,像在试探绒毛的软。她嘴角抿着点软乎乎的笑,眼神里的倦意像化了的麦芽糖,连说话的声音都轻了些:“身上还沾着酒吧的烟味,洗个澡能舒服点,不然躺着都不自在。”
她的头发还乱着,几缕碎发贴在脸颊上——是白天在包厢里哭湿、又被夜风慢慢吹干的,发丝有点硬,却乖乖地贴在泛着粉的皮肤上。我抬手帮她拂开那几缕碎发,指尖蹭过她的脸颊,温温的,像碰着块刚捂热的暖玉,连她皮肤下的血管轻轻跳动的感觉,都能隐约摸到。“去吧,我把浴室的灯给你留着,洗完了喊我一声,我给你拿毛巾。”
肖雅点点头,转身走到行李箱边——米白色的行李箱放在窗边,拉链只拉了一半。她从最上面的夹层里翻出件浅粉色的真丝睡衣,那布料软得像刚融化的黄油,她拿起来时,睡衣顺着指尖往下滑,像流水般垂落,攥在手里能看见浅浅的指印,松开手又立刻恢复平整,连一点褶皱都没有。她把睡衣搭在胳膊上,走到洗手间门口时,突然回头冲我笑了笑——梨涡陷得比刚才深,眼尾还带着点没褪的湿意红,像在无声地说“等我哦”,连脚步都慢了半拍,才轻轻关上洗手间的门,“咔嗒”一声,轻得像片叶子落在地上。
没过几秒,就听见洗手间里传来水流的声音——温热的水砸在浅灰色的瓷砖上,“哗哗”的响不是湍急的冲荡,是像春雨落在青石板砌的小池塘里,软乎乎的,连带着洗手间的门缝里,都慢慢漫出点白色的水雾,裹着沐浴露的甜香,浅浅地飘到房间里。
又过了一会儿,就听见肖雅轻轻哼歌的声音。是首她之前提过的法语小调,调子软得像棉花,唱到副歌的高音时,她稍微跑了点调,声音轻轻往上扬了半分,像小猫被挠了痒似的轻轻叫了声,却一点都不突兀。那歌声混着水流的软响,在安静的房间里慢慢绕,听得人心里发暖,连窗外夜风的“沙沙”声,都变得像伴奏似的,温柔得让人想放慢呼吸。
我走到落地窗前,指尖先碰到冰凉的窗沿——是双层真空玻璃,外层还沾着夜露的湿,摸上去凉得像块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玉石。轻轻推开半扇窗,夜风裹着塞纳河特有的水汽涌进来,不是之前的生冷,是带着河泥与水草的润,吹在脸上像刚洗过的湿毛巾,连呼吸都裹着淡淡的水腥气。米白色的窗帘被风吹得轻轻晃,不是剧烈的摆动,是像被揉皱的奶白色绸缎,顺着风的方向慢慢展开又收拢,边角偶尔蹭过窗沿,发出“沙沙”的轻响,像有人在悄悄翻书。
窗外的塞纳河在夜色里泛着暗蓝的光,水面上飘着三两艘观光游船——不是白天喧闹的大艇,是小巧的私人游船,船身的白色灯光映在水里,拖出长长的银亮水痕,像给河面系了条发光的丝带。游船缓缓地从东往西开,速度慢得像在散步,船尾推开的水波泛着细碎的银辉,像有人把碎钻撒在了水面上,随着船的移动慢慢散开,又很快被后面的水波覆盖。偶尔能看见船上的人影,模糊地靠在栏杆上,手里举着酒杯,像在享受这凌晨的静。
远处的建筑轮廓在夜色里晕成了淡墨色的剪影——哥特式的尖顶、巴洛克式的圆窗,都只剩模糊的线条,只有窗户里的光,点点缀缀地亮着,像撒在黑丝绒上的碎星:有的是暖黄的,像家里的台灯;有的是冷白的,像办公桌上的灯;还有几盏是淡蓝的,像落在建筑上的星星。这些光混在一起,把整个巴黎衬得像幅没干的油画,颜料还在慢慢晕开,连空气都带着点朦胧的软。
我下意识摸了摸西装内袋,指尖先触到布料的斜纹,接着碰到个糙糙的东西——是许欣怡在酒吧门口扔给我的纸团。当时舞池的人还在往门外涌,她趁肖雅低头系我外套的扣子(其实是假装,肖雅没穿鞋,只是怕我脚凉),飞快地从风衣口袋里掏出纸团,指尖捏着纸团的一角,往我内袋里塞,动作快得像怕被人看见。她的指尖带着点凉,蹭过我的皮肤时,还低声说了句“回去看,别让肖雅发现”,声音压得比夜风还轻,说完就转身融进了酒吧门口的人群里,黑色风衣的下摆扫过我的鞋尖,没一会儿就不见了踪影。刚才走得急,一直攥着肖雅的手,没来得及展开看。
我回头看了眼洗手间的方向,磨砂玻璃门后能看见模糊的光影,水流声还在“哗哗”地响,偶尔夹杂着她搓头发的“沙沙”声——是洗发水泡沫揉开的声音,软乎乎的,想来还在仔细洗着头发上沾的酒吧烟味。于是我靠在窗沿上,左手扶着冰凉的玻璃,右手慢慢从内袋里掏出纸团——纸团被我攥得有点皱,边缘还沾着点内袋里的细绒。
我轻轻展开纸团,纸张是酒吧吧台便签本上撕下来的,比普通便签纸厚些,边缘带着毛糙的齿痕,像被人用指甲急急忙忙扯下来的,还留着点撕扯的毛边。上面的字是用黑色马克笔写的,笔尖应该很细,笔画利落得像刀刻:横画直得像尺子量过,竖画收笔时带着点顿劲,撇捺的弧度刚劲却不张扬,完全是军人特有的笔锋,没有半点拖泥带水的勾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