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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侍奉的永续与律法的普世性(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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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杀害人命的,必要被处死。

凡杀害牲畜的,必赔上牲畜,以命偿命。

伤害邻舍的,人也必怎样伤害他:以伤还伤,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怎样使人受损伤,人也要照样使他受损伤。

凡杀死牲畜的,必要赔还牲畜;凡杀死人的,必要被处死。

对于寄居的和本地人,你们都要用同样的法律。我是耶和华—你们的神。’”

于是,摩西告诉以色列人,他们就把那亵渎的人带到营外,用石头打死他。以色列人是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这段经文包含两个核心部分,共同揭示了神圣秩序的严肃性与普世性:

1. 永恒的圣所侍奉 : 耶和华详细指示了会幕中两样至关重要的常设圣礼:灯台的灯火必须永远不灭,象征神的同在永不离开;陈设饼要每安息日更换,代表以色列十二支派持续活在神面前,神是生命的供应者(饼)。这两项侍奉是神圣、持续的(“常常”、“永远”、“永续的分”),由祭司在神圣空间执行并享用祭物(陈设饼),突显神人关系中圣洁、持续和供应的维度。

2. 亵渎与刑律的普世公义 : 一个身份复杂(半埃及血统)的人在争斗中亵渎了神的名。此事件成为神颁布关于亵渎神名以及人身伤害之刑律的契机:

* 亵渎神名是极重之罪: 无论身份(本地人还是寄居的),亵渎圣名者必须被处死(石刑),由全体社群执行,强调维护神尊严的极端重要性。

* 人身伤害的司法原则(报复法): 神重申了人伦之间的公义准则:杀人者偿命;伤人者(伤人肢体)需受同等伤害(“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强调司法上的对等性而非鼓励私斗);伤牲畜者需赔偿。

* 律法的普世性: 律法(包括圣俗律例和刑事律法)平等地适用于社群中的所有人——“对于寄居的和本地人,你们都要用同样的法律”。神圣的秩序与公义是普世适用的准则,不分血统。

核心启示:

1. 圣洁侍奉的核心性: 持续的灯火与常新的陈设饼代表神持续的同在、照看和供应。保持圣洁的空间(圣所)和侍奉的连续性,对维系神子民与神的关系至关重要。

2. 神名的绝对威严: 亵渎神名被视为对神至高尊严的直接攻击,其严重性超越血缘、身份差异,必须受到最严厉的惩戒。这启示神的圣名和属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信仰根基。

3. 公义秩序的普世基础: 神的律法为群体生活提供了明确、公义的司法框架。无论是关乎神的圣洁(亵渎)还是人际间的公义(命案、伤害),律法都以平等原则(“同一条例\/律法”)约束所有人,建立并维护一个基于神圣公义的、有序的社会共同体。神作为“耶和华—你们的神”,是这一切圣洁、持续供应与公义原则的终极源头和保障。这段经文深刻地启示了圣洁、秩序与公义在神人关系和社群生活中的神圣基础和不可或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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