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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9章 草案开篇定调,明晰公民核心权利(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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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言论权:“说话不犯法,前提是别害人”

“说话能随便说不?”外号“快嘴”的王二婶问,她因骂过里正“贪财”被训过,“总不能说句实话就被抓吧?”

“能说,但不能乱说,”周夫子捋着胡须,“就像走路,能走但不能撞人。说人坏话得有凭据,不能造谣;喊着‘放火’‘抢粮’制造恐慌,也不行。”

章先生写下:“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自由,不得煽动暴力、造谣诽谤、泄露机密。”他解释道:“就像酿酒,粮食发酵得好是美酒,发坏了就是毒药——言论也一样,得有‘度’。”

李秀才补充:“集会也得有规矩,不能说聚就聚,得提前报官备案,说清时间、地点、干啥,别让人借集会闹事。”这一条也被纳入草案,算是给自由加了道“安全阀”。

四、权利边界:“我的自由,别挡着别人的道”

吵得最凶的是“权利能不能滥用”。有人说“我在自家院子养鸡,碍着谁了?”,也有人说“你家鸡叫得人睡不着,就碍着我了!”

天宇听着争论,忽然指着院外的篱笆:“各家院子都有篱笆,不是为了挡人,是为了分清‘你的’‘我的’。权利也一样,得有‘篱笆’。”

众人恍然大悟。章先生据此写下:“公民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利、社会公共利益。”比如养鸡,得圈起来,不能让鸡跑进别人家菜地;比如建房,不能挡着邻居采光——这就是权利的“篱笆”。

五、兜底条款:“漏了的咋办?”

“万一有些权利没写到呢?”张木匠问,“总不能说‘没写就没有’吧?”

章先生想了想,添上最后一条:“本章节未列举之权利,不代表公民不得享有,只要不违反法律与公序良俗,皆受保护。”周夫子点头:“就像地里的草,没名字的不代表该拔,说不定还有用呢——权利也一样,人心想得到的,只要不坏规矩,就该认。”

草案首页渐渐写满了字,阳光移过纸面,把“人身自由”“财产权”“言论自由”这些词照得清清楚楚。有人念出声,声音越来越大,最后连成一片,像在宣誓。

王博士看着草案,忽然笑了:“以前是‘官说啥是啥’,现在是‘咱有啥权利,写下来,官得照着办’——这才是‘主权在民’的真意思吧?”

天宇没说话,只是把沾着墨的手指在衣角擦了擦,目光扫过众人。他知道,这一章只是开始,后面的“义务”“救济”还得磨,但至少,自治领的百姓们终于能指着一张纸说:“看,这是咱的权利,谁也不能随便抢、随便夺、随便压。”

夕阳西下时,章先生把草案拓印了十份,分送各村公示。有识字的人念着“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不识字的人听着,脸上慢慢绽开笑——就像揣了颗定心丸,知道往后的日子,有规矩罩着,有权利护着,心里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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