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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9章 君子不器(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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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二:郑修远·君子不器(才怪)

京城,长安。

夜色如一块泼了墨的绸缎,将这座帝都的辉煌与喧嚣都严严实实地包裹了起来。寻常百姓早已熄灯歇息,只有那些最顶级的权贵府邸与最奢靡的销金窟,才依旧灯火通明,于这片深沉的夜色之中,点缀出几分纸醉金迷的迷离。

然而,在这片光与暗的交界处,长安城西市一处名为忘忧巷的地下,却正上演着一幕,让任何一位自诩为君子的儒生,都当场道心破碎,掩面而去的……疯狂景象。

“杀!杀!杀!”

“好!好诗!赏!”

“狗屁不通!下去!下去!”

震耳欲聋的嘶吼声、叫好声、与不堪入耳的咒骂声,混杂着浓郁的酒精、汗臭、以及劣质脂粉的味道,从青石垒砌而成的地下斗场之中,冲天而起。那声浪是如此的狂野,几乎要将地面之上那层伪装成普通民居的青石板,都给掀翻过来。

斗场的中央,没有血腥的搏杀,却比任何搏さ都更加刺激。一座简陋的木台之上,两名衣衫不整、满脸通红的落魄书生,正唾沫横飞,如同两只斗红了眼的公鸡,用他们平生所学最恶毒、也最……“有文采”的词句,相互进行着人身攻击。

“你这厮,獐头鼠目,尖嘴猴腮,也敢妄谈风月?当真是,癞蛤蟆打哈欠——好大的口气!”

“哼!尔不过一井底之蛙,坐井观天,也配与我论道?我呸!你那三两句歪诗,连给我家茅房的厕纸提鞋都不配!”

台下,数百名同样处于半醉状态的观众,更是如同疯魔了一般,将手中的铜板、酒壶、甚至是啃了一半的鸡腿,疯狂地朝着台上扔去,整个场面混乱而又充满了原始的狂热。

这里便是京城地下,最……上不得台面的地下文会。

一个让无数落魄文人,既鄙夷,又趋之若鹜的法外之地。

在这里,没有阳春白雪,只有下里巴人。

在这里,文采不是用来经世济民的,而是用来……骂街的。

谁骂得更狠,谁骂得更有创意,谁就能赢得满堂的喝彩,与让他们醉生梦死数日的……赏钱。

而此刻,在这片充满了混乱与粗鄙的“人间地狱”的某个最不起眼的角落里。

一位身穿月白色锦斓长衫,气质温润如玉,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的翩翩公子,正一脸生无可恋地,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手中的茶杯,早已被他那因为极致的愤怒与羞耻,而微微颤抖的手,捏出了几道细微的裂纹。

正是,郑家麒麟儿——郑修远。

他感觉自己被打磨得圆融无暇的君子道心,在踏入此地的短短一炷香之内,便已然出现了,即将崩碎的迹象。

“荒唐……简直是,荒唐透顶!”他从牙缝里,挤出了几个字,那双一向温润的眼眸之中,充满了对眼前这有辱斯文景象的深深厌恶。

他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竟会出现在这种连市井泼皮都嫌弃的腌臢之地。

而这一切的罪魁祸首,此刻正蹲在他身旁,一脸谄媚与心虚,不断地为他那早已空了的茶杯里,续着劣质茶水的……损友。

北安州州牧之子,京城第一纨绔——林子瞻。

“修远啊,我的亲哥哥,你先消消气,消消气。”林子瞻看着郑修远那张,早已黑得如同锅底的俊脸,哭丧着脸说道,“我……我也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样啊。”

事情,还要从三个时辰前说起。

那时的郑修远,还在唐家那雅致的听竹轩内,静坐品茗,与苏文渊留下的那本《北境新政》手稿,进行着一场跨越了时空的神交。

林子瞻便如同天降灾星般,一脚踹开了他的院门。

“修远!走!哥哥我带你去个好地方,见识一下咱们京城真正的……风流!”

郑修远本想拒绝。

但架不住这位发小,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甚至不惜以“你若不去,我便去苏兄的状元府门前,高歌一曲《十八摸》”这等无赖到了极点的手段相威胁。

最终,郑修远还是无奈地,被他拉上了贼船。

他本以为,林子瞻口中的风流之地,最多也就是像红袖招那般,卖艺不卖身的清雅之所。

却不想,竟被他一路带到了这个,连空气都充满了罪恶味道的地下斗场。

而更让他感到崩溃的是。

林子瞻,这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家伙,竟在来之前,便已在此地与人设下了一个让他林家都颜面扫地的……惊天赌局。

他竟将他父亲,那位以书法闻名于世的林州牧,由前朝大书法家王羲之亲手制作,据说其内蕴含着一丝“书圣”道韵的兰亭笔给输了。

而他今夜,拉着自己前来此地的目的,便是想让自己这位“北地玉麒麟”,出手替他将那支笔,给赢回来。

“你……”郑修远听完他的叙述,气得几乎要当场引动浩然正气,将这个损友给就地正法了,“你……你简直是……不可理喻!”

“我知道错了,我知道错了。”林子瞻点头如捣蒜,“可那支笔是我爹的命根子啊!他要是知道被我输了,非得打断我的腿不可!修远,看在我们从小穿一条裤子长大的份上,你可不能见死不救啊!”

“我如何救你?”郑修远的脸上写满了绝望,“难道要让我也上台,与那些市井无赖一般,泼妇骂街不成?”

他一想到那个画面,便感觉自己的文胆,都在隐隐作痛。

“不用骂街,不用骂街。”林子瞻连忙摆手,指了指斗场中央,那个摩拳擦掌,一脸嚣张的擂主,解释道,“今晚的规矩,是斗诗。”

“只要你能在三局两胜的斗诗之中,赢了他。那支兰亭笔,便能物归原主。”

郑修远顺着他指的方向望去。

只见那擂主,是一个身材瘦高,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儒衫,脸上却带着一股子与读书人身份格格不入的匪气的青年。他的手中没有拿笔,而是提着一个巨大的酒葫芦,正仰头“咕咚咕咚”地,灌着烈酒。

“此人,便是这地下文会的擂主,人称‘狂草书生’的……赵日天。”林子瞻压低声音,介绍道,“其人诗才诡异,不拘一格,尤擅临场发挥,出口成脏……呸,出口成章。据说,已在此地连胜了三十七场,未尝一败。”

郑修远看着那个,浑身上下都散发着“我是流氓我怕谁”气息的家伙,那张俊朗的脸上,露出了深深的……嫌弃。

让他,与此等人,同台斗诗?

这简直比杀了他,还要让他难受。

“不去。”他断然拒绝。

“别啊,哥!”林子瞻都快哭了,“赌局已定,我若拿不出人来,他们不仅不会还我笔,还会将此事,捅到我爹那里去!到时候,我不死也得脱层皮啊!”

他死死地抱住郑修远的大腿,语气哀求,说道:“修远,你就当可怜可怜我。三局,就三局。赢了,我那珍藏了十年的‘猴儿酒’,分你一半。不,全给你!”

郑修远的心,在剧烈地挣扎着。

一边是自己坚守了二十年的君子之道,与那不染尘埃的骄傲。

另一边则是自己这位,虽然不着调,却也算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那哭得鼻涕都快流出来的凄惨模样。

以及,那传说中能洗涤道心,增长修为的猴儿酒。

“唉……”

良久,他才长长地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那表情如同即将要奔赴刑场的烈士。

“……下不为例。”

……

当郑修远,这个如同谪仙般,不染一丝凡尘的白衣公子,缓缓地走上那座沾满了酒渍与油污的简陋木台时。

整个喧闹的斗场,都为之一静。

所有的人,都用一种看稀有动物般的眼神,好奇地打量着他。

“哟,哪来的小白脸?走错地方了吧?隔壁的怡红院,才是你该去的地方。”

“哈哈哈,看他那细皮嫩肉的样子,怕不是风一吹就倒了。”

台下,爆发出了一阵充满了恶意与粗鄙的哄笑声。

而擂主狂草书生赵日天,更是将口中的烈酒,“噗”的一声,喷在了地上,用一种充满了挑衅的眼神,上下打量着郑修远。

“小白脸。”他咧开嘴,露出一口被酒精,熏得发黄的牙齿,“报上名来。本大爷的笔下,不斩无名之鬼。”

郑修远没有理会周围所有的污言秽语。

他静静地走到那早已备好的书案之前。

提起沾满了劣质墨汁的毛笔。

那颗本已因为周围的环境,而变得有些烦躁的君子道心,在握住笔的瞬间,奇迹般地……

……平静了下来。

他缓缓地抬起头,那双温润的眼眸如同出鞘的利剑般……锋锐。

他看着那个,依旧在嚣张叫嚣的“狂草书生”,缓缓开口。

声音不大。

却如同最清冽的寒泉,瞬间压下了全场所有的嘈杂。

“斗诗第一局。”

“……请。”

……

“好!有种!”赵日天见他竟丝毫不为所动,眼中也闪过一丝讶异,随即被更加浓烈的战意所取代,“第一局的规矩,很简单。”

“……对骂。”

“你我二人,各作一首藏头诗。需将王八蛋三个字,藏于其中。谁的诗,骂得更狠,骂得更有文采,便算谁赢。”

这个题目,恶毒到了极点。

也无耻到了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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