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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鹰笛召兵(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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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骨笛裂空

王玄策捏着雪鹰翅骨的手骤然发力,那截泛着冷白光泽的翅骨应声而断。断面参差不齐,带着细密的骨纹,像极了去年冬天在天竺王舍城,被叛军马蹄踏碎的使团印信。他蹲在玛旁雍错湖畔的冰面上,指尖摩挲着翅骨内侧的血渍——这是今早刚猎的雪鹰,翅骨中空,最适合做鹰笛。

“王正使,这骨笛……”蒋师仁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带着迟疑。他手里的陌刀斜插在冰里,刀鞘上的铜环冻得发僵,“吐蕃的老牧民说,用雪鹰翅骨做笛,会招山神降怒。”

王玄策没回头,从怀中摸出块羊皮,仔细擦拭翅骨上的血。去年春天,他们率领的三十人使团抵达天竺,本是为了通好,却撞见中天竺王尸罗逸多猝死,大臣阿罗那顺篡位。那厮不仅劫掠了使团财物,还把三十人的脑袋挂在城门上,唯独他和蒋师仁被吐蕃商队所救,逃到这雪域高原。

“山神若有灵,该怒的是天竺叛军,不是咱们。”王玄策的声音压得很低,喉结滚动着,“你忘了洛阳城外,你爹送你出征时说的话?”

蒋师仁攥紧了陌刀柄。他爹是当年跟着李靖破突厥的老兵,临终前把这柄陌刀传给了他,刀身刻着“百炼”二字,是历经八十一次锻打的证记。去年在天竺城门下,他眼睁睁看着使团译语人被叛军枭首,那老丈临死前还攥着半枚开元通宝——那是准备带回长安给孙儿买糖人的。

“末将没忘。”蒋师仁的声音发颤,“军人死战,不死辱。”

王玄策终于抬起头,手里的翅骨已被打磨得光滑。他将骨笛凑到唇边,齿尖咬破下唇,混着血沫吹了第一声。

尖啸骤然刺破云霄,不似寻常笛音的清亮,倒像雪鹰临死前的悲鸣,裹着冰碴子往人耳膜里钻。湖畔的冰面突然震颤起来,远处的冈仁波齐雪山传来闷响,山巅的积雪如奔马般倾泻而下,卷起丈高的雪雾,遮得日头都暗了三分。

“雪崩!”蒋师仁拔刀便要护在王玄策身前,却被对方按住手腕。

“看仔细了。”王玄策的目光死死盯着雪崩的方向,骨笛仍在唇边,啸声愈发凄厉。

雪雾渐散时,蒋师仁倒吸一口冷气。原本被积雪覆盖的山巅裸岩上,竟露出一排排整齐的冻尸。粗略一数,正好三百具,个个身着唐军明光铠,甲片上的铁锈混着冰碴,在阳光下泛着青黑。

最骇人的是那些尸体的嘴——每具尸首都微微张着,口中衔着半枚铜钱。铜钱冻在舌头上,“开元通宝”四字被冰层裹着,却隐隐有暗红的水珠渗出,顺着钱缘往下淌,在冻土上积成小小的血洼。

“是……是贞观年间驻西域的唐军!”蒋师仁认出了甲胄样式,那是二十年前侯君集平定高昌时的制式,“他们怎么会埋在这儿?”

王玄策吹断最后一个音节,骨笛从唇边滑落,坠在冰面上发出清脆的响。“去年逃到吐蕃时,我就听说,当年有支唐军护送和亲队伍,在这雪山遇袭,全员战死。”他缓步走向那些尸骸,靴底踩在冰上咯吱作响,“吐蕃赞普说他们是被山神收了,我却查到,是附属于吐蕃的羊同部落动的手——他们贪墨了唐军携带的犒赏钱,还把尸体封在雪下,让他们永世不得归乡。”

蒋师仁的陌刀“噌”地出鞘,寒光劈开寒气。他冲到最近的一具尸骸前,挥刀便往冰层砍去,想劈开冻土将尸体取出。可刀刃刚触到冰面,就听见“嗡”的一声——那尸骸口中的半枚铜钱突然迸出红光,竟像块磁石般死死吸住了刀刃。

“怎么回事?”蒋师仁猛力拔刀,手臂上的青筋暴起。刀身却在震颤,原本刻着的“百炼”二字竟在红光中扭曲,渐渐化作一头狰狞的羊头图腾——那是羊同部落的标志。

王玄策瞳孔骤缩。他蹲下身,仔细查看那枚铜钱,发现钱孔里卡着些黑色的粉末,凑近一闻,是松烟墨的味道。“是羊同巫师的伎俩,用符咒把唐军魂魄锁在铜钱里,还让他们的怨气附在铁器上。”他从怀中摸出个布包,层层解开,里面是半块焦黑的残核,表面还凝着暗红的斑块,“这是去年从那烂陀寺废墟里捡的铜佛残核,当年玄奘法师在此译经时,曾以指血画佛,佛血渗入铜胎,能破邪祟。”

蒋师仁盯着那佛残核,忽然想起王正使这半年来的古怪。他们在吐蕃逻些城借住时,王玄策总往大昭寺跑,对着那尊文成公主带来的释迦牟尼十二岁等身像发呆,夜里还在灯下拓印经文,原来竟是在准备这个。

“王正使,您是想……”

“羊同部落依附吐蕃,却暗中勾结天竺叛军,当年袭杀唐军,如今又帮着阿罗那顺看管咱们使团的遗物。”王玄策将铜佛残核凑近鹰笛的孔洞,残核上的佛血遇着骨笛的寒气,竟丝丝缕缕地渗了进去,“今日借这鹰笛召魂,让这些唐军英魂看看,是谁害了他们;再借佛血之力,让羊同部落尝尝,什么叫血债血偿。”

话音未落,骨笛突然发出一声不似人声的尖啸。铜佛残核在孔洞中彻底融化,佛血顺着笛身流淌,在冰面上汇成七个血点。血点骤然炸开,化作七只振翅的血鹰,鹰爪锋利如刀,羽毛泛着暗红的光,盘旋两圈后,齐齐俯冲向山谷方向——那里正是羊同部落的营帐所在地。

山巅的三百具尸骸在此时剧烈震颤,口中的铜钱迸出更亮的红光,冰层“咔嚓”开裂,露出尸骸背后的箭伤、刀痕。蒋师仁突然发现,有几具尸骸的手指仍保持着握刀的姿势,指甲深深抠进掌心,仿佛临死前还在拼杀。

“王正使,羊同部落有三千骑兵,咱们只有两人……”蒋师仁的声音有些发紧,却握紧了被铜钱吸附的陌刀。此刻刀身的羊头图腾正在褪色,“百炼”二字渐渐恢复,只是多了层淡淡的血红。

王玄策捡起地上的鹰笛,笛身已被佛血浸透,泛着温润的光。他望着血鹰消失的山谷方向,那里隐约传来营帐倒塌的声响和凄厉的惨叫。“咱们不是两人。”他指了指那些正在挣脱冰层的尸骸,“加上这三百唐军英魂,足够让羊同部落知道,大唐的骨头,不是谁都能啃的。”

蒋师仁抬头时,看见王正使的侧脸在雪光中异常清晰,眼角的疤痕是去年在天竺城门下被叛军砍的,此刻却像条跃动的火焰。他忽然明白,这半年来王玄策的隐忍、筹谋,都不是为了苟活——他们要借吐蕃的土地,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哪怕对手是整个天竺,是附逆的部落。

七只血鹰的尖啸从山谷传来,带着复仇的快意。山巅的积雪还在崩塌,却像是在为唐军英魂让路。蒋师仁握紧重获自由的陌刀,刀身在阳光下映出他年轻却坚毅的脸。

“末将听凭王正使号令。”

王玄策点头,将鹰笛凑到唇边。这一次,他要吹的不是召魂的哀音,而是讨贼的战曲。笛声刺破雪域的苍穹,惊起湖畔栖息的无数水鸟,它们振翅高飞,如同一支无形的军队,朝着天竺的方向飞去。

复仇的路,从这雪山开始,绝不会在雪山结束。

第二节:血鹰传讯

七只血鹰俯冲的势头如箭,撕破吐蕃营帐的毡布时,带起的寒风卷着雪沫子,打在羊同部落主帅的金盔上噼啪作响。那主帅正与几个部落首领围坐烤火,见血鹰扑来,下意识地抬手去挡,却被最前头那只鹰用尖利的喙狠狠啄在盔顶。只听“当啷”一声脆响,鎏金的盔缨被啄断,金盔应声裂开一道缝,露出底下那张棱角分明的脸——眉眼间竟带着中原人的轮廓,绝非吐蕃牧民的深目高鼻。

“什么东西!”旁边的部落首领抽刀便砍,刀光刚起,就被血鹰的翅膀扇中手腕,弯刀脱手飞出,插进火堆里溅起一串火星。

王玄策与蒋师仁已赶到营帐外,隔着裂开的毡布往里看。蒋师仁握紧陌刀,指节因用力而发白:“王正使,那主帅……”

话音未落,帐内突然传来一声朗喝,盖过了血鹰的尖啸:“陇右军第三营旅帅张十二,参见王正使!”

只见那主帅猛地撕开身上的吐蕃皮甲,露出内衬的唐军锁子甲。甲片虽蒙着尘霜,却仍能看清边缘錾刻的“陇右军”三字。他单膝跪地时,金盔彻底从头上滑落,露出束在脑后的发髻——那是唐军士兵特有的束发样式,绝不是吐蕃人的编发。

王玄策瞳孔骤缩,攥着鹰笛的手猛地收紧。陇右军第三营……他想起十年前在长安兵部任职时,曾见过这支部队的花名册,旅帅张十二是个出了名的悍勇之徒,当年随薛仁贵征过高句丽,怎么会出现在吐蕃部落里,还成了羊同主帅?

“张旅帅?”蒋师仁的陌刀在手中轻颤,“贞观二十二年,你不是随左领军大将军执失思力护送文成公主入藏,之后便失踪了吗?兵部卷宗记的是‘战殁于逻些城外’。”

张十二抬起头,脸上的风霜遮不住眼底的激动。他扯开锁子甲的领口,露出锁骨处一道狰狞的疤痕:“当年护送队伍行至羊同地界,遭遇部落突袭,我带着三百残兵假意投降,才保住性命。这些年扮成吐蕃将领,就是为了等一个机会——等能给兄弟们报仇的机会!”

他话音刚落,最先啄碎金盔的那只血鹰突然发出一声尖锐的嘶鸣,随即在帐中爆裂开来。血色的羽毛化作无数碎片,在空中盘旋片刻,竟凝成半枚虎符的形状——左边刻着“调兵”,右边缺了一角,正是大唐军方调兵的信物。碎片如活物般飞射而出,精准地嵌入帐内每个士兵的眉心,留下淡淡的朱砂印记。

那些士兵原本都是吐蕃装束,此刻被碎片击中,竟齐齐跪倒在地,撕扯着身上的皮袍,露出底下清一色的唐军甲胄。为首的百夫长哽咽道:“我等皆是当年被掳的陇右军士兵,张旅帅待我等如兄弟,只盼有朝一日能归唐!”

蒋师仁的陌刀突然剧烈震颤,刀身在火光中发出嗡鸣,仿佛有什么东西要破鞘而出。他下意识地握住刀柄,却感到掌心传来一阵刺痛——原本光滑的柄尾竟弹出一截卷着的皮料,展开后足有半尺长,边缘还带着未愈合的血肉,赫然是张人皮!

“这是……”蒋师仁的声音发颤,认出皮料上的疤痕。那是副使李义当年在长安酒肆与人争执时被划伤的,位置恰在后背肩胛骨处。去年使团遇袭时,李义的尸体始终没找到,原来竟是被掳到了这里!

人皮上的旧伤早已结痂,新添的墨迹却还泛着湿意,用朱砂标着密密麻麻的记号:羊同部落骑兵五千驻于岗巴雪山,象雄部落弓箭手三千守在通天河谷,苏毗部落的牦牛阵布在逻些城东……正是各部落的兵力部署图!

王玄策俯身细看,发现墨迹旁还绣着几针——是用细麻线缝上去的,针脚细密,显然出自女子之手。他忽然想起文成公主入藏时带的绣娘,莫非李义这些年,是靠着这门手艺才在吐蕃活了下来?

“副使他……”蒋师仁的声音哽咽,指尖抚过人皮上的字迹,那些墨迹仿佛还带着体温,“他还活着?”

张十二别过头,声音沉重:“上月李副使想把这地图送出去,被羊同大相发现,活活剥了皮……他临终前攥着这块皮,说一定要交到王正使手上,说这是兄弟们最后的指望。”

帐内的空气瞬间凝固,唯有火塘里的柴薪噼啪作响。蒋师仁猛地将人皮按在陌刀上,刀身的“百炼”铭文突然亮起红光,与人皮上的朱砂印记相呼应。这时,王玄策怀中的铜佛残核突然飞出,化作点点金光,渗入人皮的每一寸肌理。

奇迹在此时发生——人皮上的墨迹竟如活过来般流动起来,朱砂标记顺着血管般的纹路游走,最终在皮料中央汇成几行娟秀的字迹。那字体纤细柔美,带着江南水乡的温婉,正是文成公主最擅长的簪花小楷:“兵聚之时,骨笛为证”。

“是公主的笔迹!”张十二失声惊呼,“当年我护送公主入藏,她常给长安写信,用的就是这种字体!”

王玄策盯着那行字,忽然明白过来。文成公主虽远嫁吐蕃,却始终心系大唐,怕是早已察觉羊同部落勾结天竺的阴谋,暗中联络了张十二、李义这些潜伏的唐军旧部,只待一个时机便能举事。而这骨笛,便是他们约定的信物。

蒋师仁的陌刀突然剧烈震颤,刀柄处弹出的暗格中,滚出半枚虎符——与方才血鹰羽毛化作的碎片严丝合缝。他将两截虎符拼在一起,“调兵”二字完整显现,符身刻着的祥云纹突然亮起,与帐中士兵眉心的印记遥相呼应。

“原来如此……”王玄策握紧手中的鹰笛,骨笛上的血纹在火光中流转,“李副使以命换图,张旅帅潜伏十年,公主暗中布局,都是在等这一刻。”

帐外突然传来震天的喊杀声,是其他部落闻讯赶来支援。张十二猛地站起身,撕开吐蕃皮甲的动作干脆利落:“王正使,下令吧!陇右军旧部听候调遣,哪怕只剩最后一人,也要跟着您杀回天竺,为兄弟们报仇!”

帐中士兵纷纷拔刀,刀光映着他们眉心的虎符印记,如同一支蓄势待发的利箭。蒋师仁将拼合的虎符高举过顶,人皮地图在他手中化作一道红光,融入每个士兵的甲胄——那些兵力部署已深深烙进他们的记忆,化作复仇的路标。

王玄策举起鹰笛,骨笛在火光中泛着温润的光。他知道,“兵聚之时”已到,而这骨笛,便是刺破黑暗的第一缕光。笛声再次响起时,不再是哀鸣,而是冲锋的号角,穿透营帐,穿透雪山,朝着那些隐藏在雪域深处的唐军旧部,朝着天竺的方向,久久回荡。

雪还在下,却仿佛不再寒冷。因为有无数颗滚烫的心,正随着这笛声,朝着同一个方向汇聚。

第三节:铜钱聚魂

山谷里的风骤然变了方向,原本向西的气流猛地回旋,卷起地上的雪沫子,打在人脸颊上如刀割。王玄策刚将骨笛横在唇边,就听见头顶传来“嗡”的一声——山巅那三百具唐军尸骸口中的半枚铜钱,竟齐齐挣脱冻僵的牙关,化作一道金色的洪流,朝着营帐上空飞射而来。

“这是……”蒋师仁举刀护住王玄策,陌刀的寒光劈开迎面而来的钱雨。那些铜钱在空中翻转,边缘的“开元通宝”四字泛着血光,竟自发组成了个巨大的八卦阵型,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个方位各有一枚铜钱悬空,其余二百九十二枚则绕着八卦飞速旋转,带起的气流让帐顶的毡布都猎猎作响。

张十二突然跪倒在地,指着八卦阵中央:“是当年护送的犒赏钱!每枚铜钱都刻着编号,我记得第三排左数第七枚,是我亲手发给新兵蛋子赵小五的,他说要攒着给老娘买匹好布……”他话音哽咽,那些铜钱在空中微微震颤,仿佛在回应他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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