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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大的汉人铁骑之下,没有胡人能够在正面战胜他们,汉人用了几千年,为自己的军队量身打造了一整套的体系,胡人虽然各个都是天生的战士,但他们散乱的指挥系统,以及一塌糊涂的战场纪律,让他们根本不可能在跟汉家jg锐的正面较量中获得胜利。
而在他们的祖先对汉人的一次次胜利中,也表明,他们只能依靠环境或是自己坚韧的生命力,来战胜汉家军伍,当然,他们也可以期待在汉家王朝的衰弱中,取得一些看似辉煌的胜利,但那些胜利,并非基于胡人的勇武,而在于汉家儿郎的虚弱罢了。。。。。。
大地在震动,铁骑在奔流,箭矢在天空飞舞,长刀在战士手中挥动,鲜血在流淌,残肢断臂在抛落,战死的战士栽倒在马下,受伤的战士在哀嚎,失去主人的战马在悲鸣,而生命正在迅速的消逝。
这是一场盛宴,死神的盛宴,战争的残酷在这一刻来到了一个巅峰,而作为伴奏的,便是战场上那首残酷的交响乐。
而在这个时候,更加可怕的是,秦军后军跟进,也已经将速度提升了起来,他们踏过那片满是血sè的之前乃蛮大军前军所在的地方,将还算完整的乃蛮战士尸体踏的粉碎。
到处都是血腥味在蔓延,连草原呼啸不停的夏风,也无法吹散如此浓重的味道,踏过那一片地方的骑军战马,马蹄子都是红sè的,看着让人分外的恶心而又惊悚。
但已经彻底将杀气释放了出来的秦军士卒却疯狂的呼嚎着,踏过这一地的狼藉,冲向乃蛮大军的纵深之处
秦军正在向胜利狂飙突进,但他们的盟友鞑靼人却已经陷入了苦战,说的苦战不算准确,只能说是乱战。
战场的另外一侧,简直便是乱作了一团,两族战士确实在拼命搏杀着,想要压过对手,但他们只能混战成一团,鞑靼人依靠战马带来的速度,开始时很是占了上风,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乃蛮战士冲上来。
他们的优势迅速消失,阵型也变得混乱了起来,乃蛮人并不比他们稍强,但他们的将军战旗在这里,他们的士气也只能用疯狂来形容,因为战场的宽阔以及他们同样混乱的阵型,让他们根本无法看到中间以及另外一侧的大军已经陷入怎样一个凄惨的境地。
他们只是高呼着天神的名字,跟着那杆战旗向前,向前,再向前
鞑靼战士虽然也充满勇气,但和这样狂热的对手相比,无疑要逊sè许多,他们刚刚经过内乱,他们刚刚聚拢在大汗的旗下,他们并不像秦人那般充满必胜的。
在混战之中,他们的战马渐渐失去了速度,他们的身躯渐渐疲惫,他们几乎看到了失败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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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卷张弓北望射天狼第一千零二章战场继续求月票
赵三chun只觉得眼前一空,阳光竟然有点刺眼,在他的视线里,一切都是红sè的,红sè的草原,红sè的阳光,还有远方红sè的。
他和他的战马一样,剧烈的喘息着,身上脸上满是汉水,但他们的汗水却也是血红sè的,而且还很粘稠。
他下意识的想要勒住马缰绳,但多年的训练以及战阵生涯,让他马上清醒了过来,制止了自己愚蠢的下意识行动。
任由战马继续向前奔跑驰骋,他的前面其实还有很多身影,好像正在远离他的视线,但他没有去管那些,他扭转有些僵硬的脖子,向身后瞧了瞧,然后便咧开嘴,傻笑了。
他跟不知道,他这一笑起来有多骇人,红彤彤的脸上,还在滴滴答答往下流着红sè的液体,嘴巴咧开,露出里面的牙齿,竟然也是浅红sè的,就像一只吃饱喝足的饿狼。
当然也没人关注他这带着诡异和惊悚的
赵三chun觉得很高兴,他也确实有理由高兴,因为他是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他很疲惫,因为太多次用力挥舞,手臂有着撕裂般的疼痛,不过他知道,这不要紧,最多也就是肩膀胳膊肿上些ri子罢了,就像当初co练那样,这种疼痛对于他来说,很熟悉,用力过度而已。
他高兴于自己还活着,也高兴于自己又立功了,他知道。第一个穿透敌阵的人,虽然不会是首功。但功劳也是不小,还高兴于,好像仗打赢了,不然不会能够如此轻松的穿过敌阵,要知道,之前看到敌人那密密麻麻的军阵,他头皮还是有些发凉的。
而现在,他却已经来到了敌人的阵后。好像还有敌人逃走了,所以说,仗八成是又打赢了。
他琢磨着,自己甚至任由战马向前,开始琢磨着这次回去,能不能娶个婆娘,生个娃儿什么的。
这可是当初他想也不敢想的事情。要知道,那会儿他连饭都吃不饱,衣也穿不暖,就更别提娶婆娘了,跟着他当乞丐婆吗
但现在,一切都不一样了。自从他长高了,虽然时常吃不饱,却生的很是高大健壮,可能是因为他时常抢其他乞丐的饭吃的缘故吧,所以才长的那般快法儿。
当然。时来运转的那一天是猛虎武胜军招兵,因为想混一口饱饭吃。年轻的他无知无畏的便想去从军。
那一天他记得很清楚,一个将军看到他的样子眉头就一皱,当然,那会儿他穿的不好,身上味道也不好闻,不过好像最终还是因为长的高大,就进了猛虎武胜军。
co练的虽然苦了一些,但总算能吃饱穿暖,有了这个,他什么都不在乎,他没名字,旁人都叫他大儿。
伍长看不过去,让他自己给自己弄个姓儿,他想了半天,觉着没有比姓赵更威风的了,因为大将军就姓赵,于是他就姓赵了,反正也没人去管他。
赵大儿这个名字很好记,也很好写,让他很满意,不过等他自己成了伍长,这个名字就总觉着不那么威风了。
所以他决定换个名字,也没什么好说的,在猛虎武胜军已经呆了三个chun天,他喜欢chun天,因为冷的要命的冬天时他过的最苦,所以就每天每ri的盼着chun天,而chun天不像夏天那么热,也不用担心该死的冬天的到来。
于是,他就叫了赵三chun。
没错,这是个长安乞丐的传奇,现在的赵三chun,已经是个旅帅了。
在猛虎武胜军中,他的升迁绝对算不上快,那也没办法,他只会写自己的名字,也就是说,他不识字,这在猛虎武胜军军官中,绝对算是个异类,不过没办法,他脑子不太好用,请教了多少先生,却怎么也学不会。
再有,最重要的是,他不是国武监生员,能够做到旅帅的位置,不是因为旁的,而是实打实的战功,自从跟随猛虎武胜军北渡以来,他发现,自己最拿手的本事,可能就是杀人了,他好像天生就是为了战阵而生。
杀起人来,那叫一个斩瓜切菜,十个人也未必抵得上他一个,如果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