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机器听不懂的,不等于没价值(1 / 2)
雨停了,天光从窗缝里斜切进来,落在那摞信件上。
苏霓坐在书桌前,手指还停留在笔记本电脑的电源键上。
她没有急着写。
一个法案不能只靠愤怒诞生,更不能仅凭理想支撑。
它必须扎根于千万人的呼吸与疼痛,长成时代的骨骼。
她轻轻抽出第一封信,放入扫描仪。
纸张粗糙,字迹歪斜,像是用尽全身力气才压出每个笔画。
扫描仪发出轻微的嗡鸣,蓝光一寸寸掠过那些被汗渍晕染的角落——“苏姐,我照您说的方法录了音,可上传后没人理,平台说‘内容不合规’删了……我儿子下个月药费还没着落。”
第二封:“他们把我拉黑了,连申诉入口都找不到。”
第三封:“警察说我录的视频不能当证据,除非公证处盖章——可我去问了,公证要预约两个月,费用八百。”
一页页扫完,苏霓将所有文件加密打包,发给许文澜,附言只有四个字:来自真实。
三天后,许文澜回传了一份pdF,标题是《高频诉求语义图谱分析报告》。
图表清晰得近乎冷酷,三条红色曲线高高耸起:
1. “录了没人看” ——占比47.3%
2. “提交被屏蔽” ——38.9%
3. “证据不算数” ——52.1%,断层第一
底下密密麻麻标注着来源地、行业、年龄分布。
最扎眼的一条备注写着:“多位受访者提及,自己按‘蜂巢五步法’完整操作后,仍遭遇系统性无视,情绪普遍从希望转向绝望。”
苏霓盯着屏幕,指尖无意识敲击桌面。
问题从来不在个体是否勇敢,而在于制度是否承认这份勇气的价值。
她重新打开《公民记录权法案》草案初稿,光标跳转至新章节位置,敲下六个字:有效性保障。
正文逐条铺开:
第十条:任何通过分布式网络节点上传的视听资料,在未被司法机关依法裁定无效前,应视为具备初步证明效力;
第十一条: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不得以“内部规则”为由拒绝接收公民提交的合法录制材料;
第十二条:建立第三方存证互认机制,鼓励区块链、时间戳等技术手段用于固定原始数据……
她在页脚加了一行小字:本条灵感来自菜贩李桂花,2023年5月于昆明南苑市场。
那一刻,法律不再是冰冷条文,而是无数双曾在黑暗中举起手机的手,终于被刻进国家意志的缝隙里。
而风暴,已然在平静之下翻涌。
许文澜那边传来警报——某地网信办以“维护平台秩序”为由,批量清理社区自发组织的“共述会”微信群。
这些群原本用来分享维权经验、互助取证,如今一夜之间,全成了“违规聚集”。
常规反击?发声明、打官司、媒体曝光?太慢,也太容易被扣帽子。
苏霓只回了一句:“换壳,不换魂。”
当晚,“共述会”集体更名:“论语共读·修身篇”“宪法晨诵打卡群”“每日一句民法典”。
每日清晨八点,准时推送一段《论语》解读:“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紧接着附上音频:“延伸阅读:一位外卖员讲述平台如何单方面修改派单算法……”
巡查系统判定为“传统文化传播”,放行。
可苏霓早让许文澜做了对比截图——左图是原群聊界面,右图是改名后的发言记录,内容一字未改。
她将图分发进十个媒体从业者家属群,轻描淡写道:
“他们删的是群,还是说话的权利?”
舆论像水银泻地,无声渗透。
第七天清晨,各地“读书会”安然无恙。
清查行动,悄无声息地退场。
与此同时,赵小芸在剪辑室熬了三个通宵。
《说话的人》第三集差点夭折——那位曾录制欠薪视频的外卖员被平台约谈,警告若继续参与拍摄,接单权限将永久冻结。
赵小芸没劝他硬扛,也没放弃素材。
她递过去一副头盔:“戴上,声音调低,讲‘一个同行的故事’。”
镜头下,男人的身影模糊在雨幕中,手冻得发紫,指甲缝里还夹着外卖单的碎纸。
画面始终避开脸,只聚焦于那只颤抖的手,一遍遍滑动手机屏幕,试图上传一段被反复驳回的录音。
“他说……我们录的东西,不算证据。”低沉的声音混着雨声,“可我妈等着这笔钱做透析。”
成片播出那晚,有观众从他工牌编号认出了他,私信送去支援金,并留言:“你不是一个人。”
赵小芸截下这条消息,设为下集预告封面,配文简洁有力:
匿名不是逃避,是战术。
这一夜,蜂巢节点新增用户破十万。
而在城市另一端的老厂房旧址,老张正低头调试一台老式录音设备。
他身后墙上挂着一块斑驳木牌,写着“市广播器材修配厂退休职工活动中心”。
桌上摆着一台改装过的AI语音识别终端,外壳磨损严重,但指示灯稳定闪烁。
他缓缓按下播放键,沙哑的女声从磁带传出:“……我说话算不算数?我拍下来的东西,谁能帮我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