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8章 锚定立宪原则,厘清权力边界(1 / 2)
制宪局的铜壶滴漏刚过巳时,章先生就把誊抄好的《立宪原则草案》贴在了议事厅的正墙上。宣纸上“主权在民、权责分立”八个大字用朱砂写就,笔锋遒劲,像两道刻在石上的界碑。三十余名参与制宪的学者、乡绅、工匠代表围着墙面站成三圈,有人踮脚默读,有人用手指在掌心划着字,还有人掏出旱烟袋,却忘了点燃——这八个字,将要定下自治领未来的根基。
“诸位,”天宇推开议事厅的木门,带着晨露的风卷着纸页轻响,“今日只议两件事:这八字原则立不立得住?领主、议会、百姓的权力该怎么分?”他走到墙前,指尖落在“主权在民”四个字上,“先说这头一条——咱自治领的权,到底是谁给的?我说是百姓给的。没有百姓种粮、做工、纳税,哪有这疆域、这军队?所以律法得围着百姓的生计转,官老爷得看着百姓的脸色办,这就是‘主权在民’。”
站在人群前排的陈老农猛地磕了磕烟袋锅:“统领这话在理!就像俺家种地,收成好了才能雇长工,长工干得好才肯卖力——这领主权,不就是百姓给的‘工钱’换的吗?”周围哄堂大笑,笑声里却透着认同。章先生抚掌道:“老农这话通俗却在理。‘主权在民’不是说百姓直接掌权,而是说所有权力的最终目的,是为百姓谋利。就像船舵,看着是舵手在掌,实则得跟着水流走,不然就得翻。”
一、原则之争:在古今中西间找定盘星
争论最先从“权责分立”开始。留洋归来的王博士指着墙上的西洋宪政图:“按孟德斯鸠的说法,权力须分立法、行政、司法,相互制衡才能防专断。咱得学这个,不然今日定的规矩,明日领主一句话就能改,那《宪纲》不成了废纸?”
刚从县衙退下来的老冯却摇头:“西洋那套太散!咱自治领刚站稳脚跟,若立法的天天跟行政的吵架,遇着天灾人祸谁来拍板?依老臣看,行政权得集中,但得有‘紧箍咒’——比如收税、征兵这些大事,须经议会同意,这就是‘分立’里的‘制衡’。”
这话戳中了要害。众人争论了三个时辰,最后在天宇的提议下达成共识:“权责分立”不是简单分家,而是“核心权集中,执行权分散,监督权独立”——就像一棵大树,主干得粗(核心权),枝桠得散(执行权),还得有啄木鸟(监督权)。
“核心权必须攥在领主手里。”天宇的声音沉稳有力,“军事、外交、紧急状态处置,这些事关乎生死存亡,不能议来议去。比如外敌来犯,总不能等议会吵完再出兵?”他指着地图上的边境线,“上个月北境蛮族异动,若当时要议会投票,怕是防线早破了。”
陈老农点头:“就像俺家看粮仓,夜里来了贼,总不能先跟婆娘商量打不打,得男人抄起扁担就上!这军事权,就得硬气!”
但王博士坚持:“核心权也得有界!比如征兵,不能领主说征多少就征多少,得议会审定‘军需额度’;收税,税种税率得议会定,领主只能按数收,不能多征一文。这就是‘分立’里的‘限权’。”
章先生在纸上记下两条:
1. 主权在民原则:所有权力源于百姓授权,《宪纲》修改须经议会三分之二成员同意,且需半数乡议会附议;
2. 权责分立原则:领主掌行政、军事核心权,但立法权归议会,司法权归法院,三者不得相互侵夺。
写罢,他让书吏抄了十份,贴在制宪局的各个角落。有工匠代表凑过来,指着“主权在民”问:“那百姓能直接管事儿不?比如俺们工坊想改个作息,用不用议会批?”章先生笑着答:“小事不用,比如工坊作息、村头修桥,这些归乡议会管;大事才上总署,比如修跨区水渠、增派兵员——就像家里,柴米油盐婆娘说了算,盖房买地才全家商量。”
二、权力划分:给每颗钉子找对眼
权力划分的细则讨论,比原则争论更磨人。光是“议会该管啥”就吵了五天,最后画出了清晰的“权力清单”:
议会专掌立法权:
- 制定税种、税率,审定年度预算(比如今年收多少税,多少给军队,多少修水渠,议会不批,领主不能动);
- 审议重大工程(跨区公路、大型水利,需议会半数同意方可动工);
- 弹劾失职官员(若财政官贪墨,议会可投票罢免,领主不得干预);
- 修订《宪纲》(需三分之二成员同意,再经领主签署生效)。
“这就像给掌柜的立账本,”林掌柜拍着大腿,“赚多少、花多少、给谁花,得伙计们看着,不然掌柜的偷偷揣腰包咋办?”
领主执掌行政、军事核心权:
- 任免各部官员(但财政、司法两部尚书需议会同意);
- 指挥军队,处理外交事务;
- 执行议会通过的法案(比如议会定了税率,领主得派税吏去收,不能拖延);